近日,農業農村部發布通知,非法食用水生野生動物加重處罰,下面我們就來了解一下家禽和野生動物有哪些區別,以及中華鱉和烏龜可以吃嗎,牛蛙是野生動物嗎等信息。
中華鱉烏龜等不入禁食名錄
據中國水產雜志社消息,農業農村部3月4日緊急印發通知,明確中華鱉、烏龜等列入《國家重點保護經濟水生動植物資源名錄》物種和農業農村部公告的水產新品種兩棲爬行類動物,按照水生物種管理。其中,牛蛙在水產新品種列表中。
農業農村部4日發布通知指出,要根據《關于聯合開展打擊野生動物違規交易專項執法行動的通知》要求,將打擊水生野生動物非法捕撈販賣等行為作為漁政執法重點,聯合相關部門,針對重點地區、重點場所、重點物種、重點環節,加強執法監管,確保“全覆蓋、無死角”。
對于違反《野生動物保護法》非法獵捕、交易、運輸、食用水生野生動物的,要按照《決定》要求在現行法律規定基礎上加重處罰。
27日,在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舉行的發布會上,農業農村部漁業漁政管理局副局長韓旭稱,畜禽主要是指人類為滿足肉、蛋、乳、毛皮等需要,經過長期勞動馴化的各種動物。
其和野生動物有很大區別,主要有四點:一是經過長期人工飼養,并在生產中廣泛地應用;二是其表型和野生動物發生了本質變化,有穩定的人工選擇經濟性狀;三是已經形成穩定的疫病防控體系;四是符合國際的慣例。
轉載自微博中國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