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這段時間國內的新冠肺炎疫情在往好的趨勢發展,但是境外輸入病例卻一直在增加,其中不乏有一些在國外有不適癥狀但是依然回國的人,他們中有的人在登機之前吃了退燒藥以此躲過了體溫檢測,但是這樣做讓更多人的被暴露在感染的風險當中。根據國家相關的法律,妨害傳染病防治罪最高可判7年有期徒刑。
北京警方3月7日晚通報:有境外輸入病例沒有如實填報健康信息,已被警方立案偵查。北京慕公律師事務所主任劉昌松律師接受人民網采訪表示,依據《刑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妨害傳染病防治罪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后果特別嚴重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據北京市警方7日通報,3月4日,廖某君、廖某海等兩家一行8人自意大利乘機抵達北京首都國際機場。其中,廖某君、廖某海等4人被確診為新冠肺炎病例。經查,廖某君和廖某海系姐弟關系,與其家人長期在意大利經商。2月下旬以來,廖某君、廖某海相繼出現發熱、干咳等癥狀,在登機前使用藥物退燒降溫。家庭成員中存在不如實填寫《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健康申明卡》的情形,給同機人員造成傳染風險。6日,順義公安分局以廖某君等人涉嫌妨害傳染病防治罪,依法開展立案偵查。
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法律碩士導師、北京慕公律師事務所主任劉昌松律師表示,依據《刑法》及《關于依法懲治妨害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違法犯罪的意見》(以下稱《意見》),未被確診或未被確定為疑似病例者,拒絕執行衛生防疫機構依照傳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防控措施,引起新冠病毒傳播或者有傳播嚴重危險的,以妨害傳染病防治罪定罪處罰。該罪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后果特別嚴重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意見》還規定,已確診新冠肺炎的病人、病原攜帶者(攜帶新冠病毒但未發病)或者確定為疑似的病人,拒絕隔離治療或者隔離期未滿擅自脫離隔離治療,并進入公共場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造成新型冠狀病毒傳播的,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處罰。該罪最輕量刑是3年監禁,最重是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