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除了襄陽宜城市之外,南漳縣也發布了通知,宣布從今天開始有序恢復全縣的生產生活秩序,無疫情的地區撤銷村組之間的交通卡口,鼓勵務工人員有序返崗就業等,以下是具體的通告內容,大家可以了解一下。
為有序恢復群眾生產生活秩序,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精準脫貧攻堅戰,經縣疫情防控指揮部研究,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安全有序組織生產
(一)無疫情鎮(區)在做好必要防護前提下,可有序在本鎮(區)內范圍跨村勞作。
(二)無疫情村允許群眾在本村范圍開展農業生產;有疫情村,鎮(區)落實管控責任,在確保能防控、不擴散前提下,組織群眾有保護措施的開展農業生產。
(三)鼓勵就近在縣內園區企業、扶貧車間打工就業。縣內跨鎮(區)返鄉、返崗就業人員,由鎮(區)之間協調放行。
二、有序恢復交通秩序
(一)繼續保留縣界、高速路口交通卡口,持續嚴格管控重點入(離)縣境通道,千方百計嚴防疫情輸入和輸出。
(二)無疫情鎮(區),撤銷轄區內村與村及村組之間疫情防控交通卡口卡點。
(三)有疫情鎮(區),對轄區內的有疫情村要實行重點管理,一要加強對“四類”人員(確診病例、疑似病例、無法明確排除新冠肺炎可能的發熱患者、確診患者的密切接觸者)的居家隔離和日常健康管理。二要以村為單位加強對進出人員的審核和信息登記。
堅決杜絕以堆土、石塊和車輛等硬阻隔手段堵塞村組道路,使管控方式由過去“看住門”向“盯住人”轉變。三要組建巡邏隊,由村干部帶班開展常態化巡邏,嚴防村民隨意聚集、串門、聚餐、打牌。對轄區內無疫情的村撤銷疫情防控交通卡口卡點,取消交通管制。
(四)盡量減少和優化鎮(區)之間交通卡口設置。具體由縣疫情防控指揮部交通保障組制定方案。
(五)除縣疫情防控指揮部和經批準的鎮(區)指揮部可以在國、省道上設立交通卡點以外,任何村一律不得在國、省道上自行設立交通卡點。
三、繼續實行城區車輛和小區人員管控
(一)城區繼續實行原有交通管控模式,車輛仍需憑證通行。
(二)城區所有小區仍實行24小時值守制度。
(三)城區所有小區居民仍需憑出入證通行。
(四)允許小區居民在小區內活動 ,但必須戴口罩,不串門、不聚集,相互之間保持1.5米以上間距。
(五)縣公安局、縣城管執法局持續加大城區巡查管控力度,嚴禁不戴口罩、人員聚集、無證外出等行為。
四、有序恢復保供工作
(一)有條件提供無接觸配送服務的餐飲企業、“放心早餐店”,經縣市場監管部門核準后,可實行無接觸式餐飲配送。禁止顧客在餐廳內吃桌餐。
(二)城區指定營運的商超繼續進行無接觸配送。
(三)對水電、家電、汽車維修店采取預約方式服務。
(四)為了支持春季農業生產,允許全縣所有農資商店開門經營。
五、鼓勵務工人員有序返崗就業
(一)疫情防控期間,所有離漳人員未經縣疫情防控指揮部指揮長批準,一律不得前往北京。
(二)鼓勵縣內工業企業全面復產復工。對符合疫情防控、安全生產要求,經驗收批準復產復工的工業企業,優先辦理企業員工車輛通行證和人員出入證。縣交通局優先專門開設定時定點城市公交車輛滿足企業員工上下班需要。
(三)赴省外返崗務工人員,由縣人社局牽頭,負責對內摸清底數、對外溝通聯絡,符合組團條件的,采取組團方式,選擇合適的交通工具,點對點向外組織輸出。
(四)市內縣外返崗務工人員,經本人申請,憑現滯留地村(社區)、鎮(區)防控指揮部開具的證明即可放行。
(五)省內返崗務工人員,按照《南漳縣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控指揮部關于返漳和離漳人員服務管理工作的補充通告》文件要求執行。
南漳縣新冠肺炎防控指揮部
2020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