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過后,武漢何時能夠復工復產是大家一直都在關心的事情,根據規定,將武漢企業劃分為四類,其中第一類是指涉及重要國計民生的企業、春節以來未停工停業的企業等,這些企業的復工時間要比其他企業早一些,具體的劃分類型和復工時間如下所示。
第一類企業,主要包括:涉及保障疫情防控必需(醫療器械、檢驗檢測儀器設備、藥品、防護品、消殺用品生產銷售以及原材料配套等)、公共事業運行必需 (供水、供電、供熱、油、氣、通訊、環衛、醫廢處理等)、群眾生活必需(蔬菜水果生產經營,糧油食品、肉蛋奶、水產品生產加工和銷售,超市賣場、母嬰用品銷售、農副產品批發、快遞物流、周轉倉儲、電商、配送制餐飲等)、農業生產必需 (種子種苗生產、畜禽水產養殖和茶葉加工、飼料加工、磷復肥化肥農膜農藥獸藥生產和銷售、農機生產與服務等相關企業及合作社)以及其他涉及重要國計民生的企業。對全國、全球產業鏈配套有重大影響的企業。春節以來未停工停業的企業。
第二類企業,主要包括:金融保險、港口和貨運站場、重點產業鏈配套企業,承擔國家、省、市重大工程和重點項目的企業等。
第三類企業,主要包括:用工和產業鏈配套以本地為主的工業、農業產業化企業,以室外作業為主的建筑業企業,法律會計、軟件信息服務等相關服務業企業。
第四類企業,主要是除限制清單外的其他市場主體。限制清單的對象主要包括經營場所人員聚集度高、場所相對密閉的下列市場主體:影劇院、棋牌室、游藝廳、書店、網吧、舞廳、酒吧、KTV、公共浴室、足浴店、美容店、健身房、培訓機構、堂食類餐飲等。限制清單內市場主體,疫情未解除不得復工復產。
第一類企業中,涉及保障疫情防控、公共事業運行、群眾生活、農業生產必需以及其他涉及重要國計民生的企業可以復工復產;對全國、全球產業鏈配套有重大影響的企業,在防控措施到位、防控責任落實的前提下,按程序批準后可以復工復產;春節以來未停工停業的企業可以繼續生產。
第二類、第三類和第四類企業先按不早于3月20日24時前復工復產。3月20日以后復工復產安排,由市疫情防控指揮部請示省疫情防控指揮部對疫情形勢進行評估,根據研判情況,由省疫情防控指揮部提出意見上報中央批準,或待中央授權省疫情防控指揮部決定。
轉載自微博荊楚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