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狀肺炎屬于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于3月中旬武漢新增清零,湖北省返漢復工逐漸增多,涉外的企業需辦理不可抗力證明的,可前往相關平臺企業辦理或咨詢具體情況,下面我們了公布辦理方式。
本次疫情中,部分涉外企業在貨物及物流等方面遭受嚴重影響,可能導致國際貿易合同或承包合同無法履行。據了解絕大多數涉外合同中都會約定不可抗力免責條款,近日發布的《武漢市企業疫情防控復工復產和穩定勞動關系法律服務指南》介紹,中國貿促會及其授權的地方簽證機構可以為相關企業出具不可抗力證明。
企業可關注“武漢貿促”微信公眾號,通過線上辦理平臺和實名添加武漢貿促商事認證群(469910129)咨詢辦理。
一般可根據合同履行地或當事人住所地的省級人民政府啟動和終止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響應的時間來確定。
當事人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省級人民政府未啟動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響應的,可依據當地人民政府啟動和終止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響應的時間來確定。
對于金錢給付義務,基于疫情防控措施一般不會影響金錢債務的履行,除非涉及金融市場延期開市等特殊情況,一般不能以疫情防控措施主張免責。
對于非金錢債務的履行,例如貨物買賣的出賣人因疫情防控需要而遲延復工、被采取隔離措施、國家征用等導致無法正常履行交貨義務,一般可以不可抗力為由主張免除或部分免除履行義務或要求延期履行。
(一)要件事實一:存在構成不可抗力的客觀事實
1.新冠肺炎疫情構成不可抗力
2. 疫情期間政府或者主管部門采取的防控措施是否構成不可抗力
(二)要件事實二:不可抗力事件對合同的影響
(三)不可抗力免責抗辯屬于事實抗辯
來源:武漢廣播電視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