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獨生子女護理假規定將從2020年5月1日起實施,獨生子女和非獨生子女都可以享受該假期,但是放假時間是不同的。目前云南、寧夏、廣州、淮安等地方都有獨生子女護理假。
《西安市養老服務促進條例》將于5月1日起施行,《條例》規定,老年人患病住院治療期間,給予子女每年累計10—20天的帶薪護理假。
西安市老年人口比例遠超國際標準 老齡化形勢日益嚴峻
據了解,截止2018年末,西安60歲及以上老年人口161.96萬人,占總人口數的16.19%,65歲以上老年人口達112.94萬人,占總人口數的11.29%,西安市60歲及以上和65歲及以上老年人口比例遠遠超過10%和7%的國際標準,老齡化形勢日益嚴峻。
《條例》倡導家庭成員與老年人共同生活或者就近居住,承擔照料責任。同時規定,老年人患病住院治療期間,其子女的用人單位應當支持護理照料,給予獨生子女每年累計二十天、非獨生子女每年累計十天的護理時間,護理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福利待遇。
提高老年人醫療保險報銷標準 養老機構設立的醫療機構可納入醫保范圍
目前西安市的醫療衛生和養老服務資源比較有限,而彼此的服務體系又相對獨立,已經不能滿足老年人健康養老的需求,迫切需要提供醫療衛生與養老相結合的服務。不少養老機構、醫療機構在開展醫養結合服務的過程中,存在醫保政策落實困難的情況。
《條例》規定了應當完善老年人就醫的基本醫療保險政策,根據經濟發展水平,提高醫療保險報銷標準,優化報銷程序和結算方式;養老機構設立的醫療機構,申請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協議管理范圍,符合條件的,醫療保障部門應當按照規定時限及時審批。
據了解,全國目前已有云南、寧夏、廣州、淮安等15個省、市在地方法規或者政府規章中明確了老年人患病住院治療期間,子女可享受護理假的內容。
轉載自華商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