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支持武漢企業復工復產,相關部門推出了一系列的免稅和免租政策,其中對個體工商戶在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個人所得稅、增值稅等方面都有優惠。
問:為鼓勵復工復產,對個體工商戶在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方面有什么優惠政策?
答:在疫情期間為中小微企業減免租金的單位和個人,根據租金減免額度,可向稅務機關申請減免該租金對應的2020年度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房屋出租方可依據減免租金的協議,向稅務機關提請困難減免申請。
問: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的個體工商戶業主其經營所得是否能減免個人所得稅?
答:按照湖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湖北省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財稅支持政策的通知》(鄂政辦發〔2020〕4號)規定,對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的個體工商戶業主根據疫情損失情況進行合理測算后,報經省人民政府同意,定額減免2020年度應納經營所得個人所得稅額。
問:在“自2020年1月1日起,對納稅人運輸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物資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稅”政策中,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物資的具體范圍包含什么?
答: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物資的具體范圍由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確定,即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物資清單和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物資(醫療應急)清單分別由國家發展改革委和工業和信息化部確定。
問:對支持武漢市個體工商戶復工復產有何針對性增值稅優惠政策?
答: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對湖北省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征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免征增值稅;適用3%預征率的預繳增值稅項目,暫停預繳增值稅。
問:如何認定市出資企業減免個體工商戶房屋租金的實施主體?
答:房租減免的實施主體為市出資企業及納入合并報表范圍內的各級子企業。
問:如何認定市出資企業減免個體工商戶房屋租金的適用對象?
答:房租減免的適用對象為簽約承租實施主體自有經營性房產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個體工商戶。
問:市出資企業減免個體工商戶房屋租金的房產范圍?
答:納入減免房租范圍的是實施主體自有經營性房產。
問:市出資企業減免個體工商戶房屋租金的時限?
答:由房產所屬國有企業從2020年2月1日起,免收三個月房租,再減半征收六個月房租。
問:市出資企業減免個體工商戶房屋租金減免金額如何確定?
答:租金減免的具體金額以國有出租方與承租方簽訂的租賃合同為準。
問:承租人如何申請辦理減免?
答:政策范圍內承租人應當按照國有企業告知的內容,向指定的受理部門提交房租減免申請及相關證明材料,提交的申請經企業集團(或授權單位)部門審核通過后,由受理部門書面告知承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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