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來武漢出臺不少政策以幫助市場恢復活力,其中商辦用房改為租賃住房政策的出臺,將盤活市場租賃住房房源,讓租房者使用上便宜的民用水電價格,這一政策不管是對企業還是租客都是好消息,下面來看通告內容。
2020年4月21日從市房管局了解到,武漢市出臺新規部分區域將允許商業和辦公存量用房改造為租賃住房。從區域來看,可適用政策的具體區域包括:
武昌區、江岸區、硚口區、江漢區、漢陽區、青山區、洪山區、東湖生態旅游風景區、武漢東湖新技術開發區、東西湖區金銀湖、武漢經濟開發區(不含漢南區)、金銀潭、吳家山片、江夏(紙坊、廟山、大橋、藏龍島片)、長江新城近期起步區、黃陂區盤龍城片、武漢新港空港綜合保稅區和武漢陽邏經濟開發區。
申請流程:
01
申請人提供房屋權屬信息、改造方案、安全鑒定報告等資料后,由各區房管部門牽頭,會同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建設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對項目進行審核。
02
審核通過后,申請人應按照經審定的改造方案及認定文件要求,及時開展項目改造實施工作。驗收通過后,申請人憑認定文件到供水、供電、燃氣部門,申報按居民標準執行用水、用電和燃氣收費價格。
03
在改造后房屋出租前,申請者還應向房管部門、公安部門辦理房源備案。房屋出租后,必須在租賃合同訂立后3個工作日內辦理租賃合同備案,向公安部門申報租住人員信息。
申請前注意以下兩個問題:
第一是商改住,不得改變基地原有建設用地規劃性質、房屋類型和建筑容量控制指標,改建項目不得分拆確權、分拆轉讓、分拆抵押、分割銷售、以租代售。
第二是改建租賃住房的運營、管理遵照對租賃住房有關管理工作的規定,納入全市住房租賃管理系統統一監管。
本次《通告》與以往“商改住”不同的是,申請人項目改造驗收通過后,可憑認定文件到供水、供電、燃氣部門,申報按居民標準執行用水、用電和燃氣收費價格。
本《通告》自2020年5月20日實施,有效期5年(即截止至2025年5月20日)。
來源:長江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