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位于我國北方,擁有漫長的邊境線,近期這里疫情還是較為嚴峻的,特別是境外輸入型,所以采取了一系列的嚴格科學合理的防范措施,對于入境人員實行隔離制度。
2020年4月24日,內蒙古自治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強管控嚴防新冠肺炎疫情輸入傳播擴散的通知》(下稱《通知》)
關于進一步加強管控嚴防新冠肺炎疫情輸入傳播擴散的通知
各盟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自治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各工作組、成員單位:
鑒于疫情國際流行態勢,國內部分省份本土疫情風險狀況和新冠肺炎流行病學新情況,為精準做好輸入性疫情防控工作,嚴防疫情擴散蔓延,結合自治區實際,現就進一步加強管控嚴防新冠肺炎疫情輸入傳播擴散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所有入境人員(包括經區內口岸和區外口岸入境我區)一律實行“14天集中隔離醫學觀察+14天居家隔離醫學觀察+2次核酸檢測+1次血清抗體檢測”的管控措施。
(一)從國際航班分流呼和浩特人員。由呼和浩特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組織實施“14天集中隔離醫學觀察+2次核酸檢測+1次血清抗體檢測”的管控措施。集中隔離期滿解除隔離的,按照自治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關于印發國際航班分流呼和浩特人員解除集中隔離后續工作方案的通知》(內防指發〔2020〕74號)執行,凡目的地為我區的,采取“手遞手”方式,移交至所屬旗縣(市、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由社區(嘎查村)監督其實施14天居家隔離醫學觀察措施。
(二)從滿洲里口岸入境人員。由滿洲里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組織實施“14天集中隔離醫學觀察+2次核酸檢測+1次血清抗體檢測”的管控措施。集中隔離期滿解除隔離的,按照滿洲里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關于印發滿洲里市口岸入境人員解除集中隔離后續工作方案的通知》(滿防指發〔2020〕70號)執行,凡目的地為我區的,采取“手遞手”方式,移交至所屬旗縣(市、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由社區(嘎查村)監督其實施14天居家隔離醫學觀察措施。
(三)從區外口岸入境人員。從區外口岸入境返回或來我區的人員須主動如實向目的地社區(嘎查村)和單位報告,由社區(嘎查村)核實其集中隔離醫學觀察、核酸檢測、血清抗體檢測等相關信息,不能提供有效證明的,一律實施“14天集中隔離醫學觀察+14天居家隔離醫學觀察+2次核酸檢測+1次血清抗體檢測”的管控措施;如在區外完成集中隔離醫學觀察14天后返回或來我區的,需要再進行“14天居家隔離醫學觀察+2次核酸檢測+1次血清抗體檢測”。對瞞報、謊報的人員依法追究有關責任。
對湖北省和武漢市來我區人員,在落實自治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關于做好離漢離鄂通道管控措施解除后疫情風險管控工作的通知》(內防指發〔2020〕78號)要求的基礎上,再增加1次血清抗體檢測。
凡是從目前疫情風險等級為中、高風險的黑龍江省哈爾濱市道外區、南崗區、道里區、呼蘭區、阿城區、木蘭縣和牡丹江市綏芬河市、西安區,遼寧省撫順市順城區,廣東省廣州市白云區、越秀區,北京市朝陽區等地區(根據情況動態調整)進入我區的人員,一律實施“14天集中隔離醫學觀察+2次核酸檢測+1次血清抗體檢測”的管控措施。
此前有關規定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準。
2020年4月24日
2020年4月23日7時至4月24日7時,內蒙古自治區報告無新增確診病例和疑似病例,排除疑似病例1例(由滿洲里市口岸入境)。
截至2020年4月24日7時,內蒙古自治區累計報告輸入本土確診病例1例;境外輸入確診病例118例(俄羅斯74例、英國22例、法國19例、美國2例、西班牙1例),治愈出院34例?,F有輸入本土確診病例1例、疑似病例2例;境外輸入確診病例84例、疑似病例4例。
截至2020年4月23日24時,內蒙古自治區報告無癥狀感染者0例。
以上患者均在定點醫院接受隔離治療,所有密切接觸者均在定點場所集中隔離醫學觀察,全程實行閉環管理。輸入性本土病例的相關流行病學調查和密切接觸者追蹤工作正在進行中。
自治區黨委、政府高度重視本土和輸入性疫情防控工作以及無癥狀感染者的相關情況,嚴格按照國家疫情防控要求,認真落實各項防控措施
信息來源:內蒙古自治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