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去黃岡市區的人員一律需要出示相關證明和手續,不符合規范的需要在指定的地點進行核酸檢測,讓后進行相關隔離措施,確保自身安全,這是對自己負責,也是對他人負責,下面給大家分享詳細的介紹。
2020年4月27日凌晨,黃岡市區黃州區突然發布一則通告,主要是針對武漢來市區人員的相關管控措施。
黃州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通告
(第15號)
根據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綜合組《關于做好離漢人員新冠肺炎檢測和健康管理服務工作的通知》精神,現就做好武漢來市區人員健康檢測與管理服務工作通告如下:
一、離漢人員到達市區后24小時內主動到社區或工作單位進行登記并提供相關證明,除持有到達市區前7天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或14天內血清特異性lgG抗體檢測陽性證明的以外,其余人員應主動落實自我隔離并在3天內到市區定點檢測點進行核酸檢測或血清特異性抗體檢測。檢測結果合格者可正常復工復產復市復學,檢測結果不合格者一律集中隔離、收治。
定點檢測點:赤壁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陳醫生13409947775),東湖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汪醫生13307251189),禹王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肖醫生13476581000),區人民醫院(朱醫生13986536895)。
二、本通告發布日前離漢到達市區尚未進行健康檢測的人員,應于本通告發布日起2日內到上述指定檢測點進行核酸檢測或血清特異性抗體檢測。
三、市區各社區及機關企事業單位應常態化制度化做好本地本單位離漢來黃人員信息摸排和登記工作,及時納入管控,加強健康管理,督促做好健康監測和個人防護。
四、對不及時主動進行登記、瞞報、謊報的離漢來黃人員依法追究有關責任。
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實施,原通告與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為準。
黃州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
2020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