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20年4月1日開始,孝感市低保補貼、特困人員救助補貼、孤兒養育標準補貼、低收入家庭補貼均有所調整。影響到以上補貼標準的因素有城市和農村、分散供養和集中供養等。下面是孝感市2020年社會救助和孤兒養育標準調整政策。
近日,市政府辦公室印發通知,公布了2020年度全市社會救助和孤兒養育標準,新調整的標準從今年4月1日起執行。
1、低保保障標準
2020年城市低保保障線標準調整為:
孝南區、漢川市、應城市、云夢縣、安陸市、市直“三區”為620元/人·月,大悟縣、孝昌縣590元/人·月。
農村低保保障線標準調整為:
孝南區、漢川市、應城市、云夢縣、安陸市、市直“三區”為440元/人·月,大悟縣、孝昌縣為435元/人·月。
2、2020年城市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標準按分散供養和集中供養情況分別確定。
分散供養特困人員:
孝南區、漢川市、應城市、云夢縣、安陸市、市直“三區”為1200元/人·月,大悟縣、孝昌縣為1140元/人·月。
集中供養特困人員:
具備生活自理能力的,孝南區、漢川市、應城市、云夢縣、安陸市、市直“三區”為1200元/人·月,大悟縣、孝昌縣為1140元/人·月;
部分喪失生活自理能力的,孝南區、漢川市、應城市、云夢縣、安陸市、市直“三區”為1300元/人·月,大悟縣、孝昌縣為1240元/人·月;
完全喪失生活自理能力的,孝南區、漢川市、應城市、云夢縣、安陸市、市直“三區”為2120元/人·月,大悟縣、孝昌縣為2080元/人·月。
3、2020年農村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標準按分散供養和集中供養情況分別確定。
分散供養特困人員:
900元/人·月。
集中供養特困人員:
具備生活自理能力的900元/人·月;
部分喪失生活自理能力的1000元/人·月;
完全喪失生活自理能力的2000元/人·月。
4、2020年孤兒養育標準按照社會散居孤兒1300元/人·月、集中供養孤兒2100元/人·月分別確定。
5、低收入家庭認定標準明確。
城市低收入家庭:
孝南區、漢川市、應城市、云夢縣、安陸市、市直“三區”為1240元/人·月,大悟縣、孝昌縣為1180元/人·月。
農村低收入家庭:
孝南區、漢川市、應城市、云夢縣、安陸市、市直“三區”為880元/人·月,大悟縣、孝昌縣為870元/人·月。
轉載自湖北之窗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