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的新冠肺炎疫情讓各大高校都無法正常進行開學授課,大部分的學校都是采取了網上教學的方式進行上課,而與此同時對于高校學生而言住宿費用如何結算,怎么清退也成為了大家非常關心的問題,日前教育部以及六大省份已經確定最新政策,詳情如下:
根據本學期學生實際住宿時間(從5月6日至12日分期返校到7月17日離校),為了減輕學生負擔,按兩個月住宿計算,退三個月住宿費。
所有已交清本學期住宿費學生(含畢業生),按三個月住宿退費,按本學期住宿費標準的60%退費。未繳費的同學將按照2個月時間收取。此次退費將涉及2萬余名學生,退費金額1700余萬元。
除此之外,自5月5日起,根據該校學生實施錯時錯峰返校計劃,全校將對全體教職員工和所有返校學生進行免費核酸檢測。
嚴格依照非營利原則合理收取住宿費
近日,陜西省治理教育亂收費廳際聯席會議辦公室發文明確,住宿費不得跨學年或學期預收,未住宿不得提前收取住宿費。已按學年或學期收取的住宿費,學校應根據學生實際住宿時間,科學計算,合理清退。
疫情防控期間,各地各校應嚴格依照非營利原則合理收取住宿費,住宿費收取標準按月平均計算,按學年收取的以10個月為平均基數,按學期收取的以5個月為平均基數,學校應根據實際住宿時間收取住宿費。
嚴格落實教育部住宿費退費要求
4月17日,河北省教育廳官網發布通知,將嚴格落實教育部住宿費退費要求。住宿費每學年按10個月(每學期按5個月)計算。疫情防控期間,學校應根據學生實際在校住宿時間計收住宿費。在校住宿時間不足一個月的,15天(含15天)以上的按一個月計算,15天以下的按半個月計算。多余部分退還學生。(上述規定僅限于疫情防控期間)
綜合實際住宿時間和成本支出結算清退
4月20日,四川教育廳發布通知,其中明確,住宿費不得跨學年或學期預收,未住宿不得提前收取住宿費。已按學年收取的住宿費,學校根據實際住宿時間并綜合考慮與宿舍直接相關的人員、折舊等成本支出,在春季學期末結算清退。
做好各級各類學校疫情防控期間收費管理工作
近日,浙江省教育廳辦公室、浙江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辦公室、浙江省財政廳辦公室發布通知,做好各級各類學校和幼兒園疫情防控期間收費管理工作。
通知指出:切實做好住宿費退費工作。學校按照實際發生原則收取住宿費,每學年按照10個月(每學期5個月)計算,多余部分一律退還學生。在校實際住宿時間不足一個月的,15天以下的按半個月計算,15天以上的按一個月計算。
住宿費不得跨學年或學期預收,未住宿不得提前收取住宿費
近日,寧夏發布《關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間學校收費管理工作的緊急通知》,通知明確,住宿費不得跨學年或學期預收,未住宿不得提前收取住宿費。已按學年收取住宿費的,學校須將多收部分在2020年春季學期末結算退還學生。
住宿費每學年按10個月(每學期按5個月)計算。疫情防控期間,學校應根據學生實際在校住宿時間計收住宿費。在校住宿時間不足1個月的,15天(含15天)以上按1個月計算,15天以下的按半個月計算。
西藏:3月下旬陸續開學
青海:4月1日到4月15日陸續開學
新疆:高等院校2020年春季學期4月8日開始分批錯峰陸續開學。
山西:全省高校本碩博畢業年級4月10日開學
江蘇:高校以4月13日為開學起始時間江蘇高校2020年春季學期開學時間匯總
南京工程學院4月18日起分期分批錯峰開學
江蘇師范大學4月23日起分批分期錯峰開學
南京醫科大學4月13日起分期分批錯峰開學
東南大學4月19日起分期分批錯峰開學
江蘇警官學院4月15日、16日起分批、錯時錯峰開學
南京農業大學4月17日起分期分批錯峰開學
南京審計大學4月23日起分批有序返校
江蘇師范大學4月23日起安排學生分批次有序返校
蘇州大學4月23日起分批返校
南京體育學院4月17日起分批錯峰返校
江蘇海事職業技術學院4月19日起安排學生分批次有序返校
東南大學成賢學院4月21日起分批錯峰返校
中國礦業大學4月15日起分批有序返校
中國藥科大學4月13日起分期分批、錯時錯峰開學
寧夏:普通本科院校畢業年級學生4月20日前有序返校復課
甘肅:高校各畢業年級可安排4月13日返校,整體開學按4月20日準備
浙江:高等學校按4月下旬開學做好準備,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廣西:高校醫學專業和醫學類院校、高校畢業年級,自4月14日起有序開學。高校其他年級自4月21日起有序開學。
天津:5月上旬或中旬,全市高等院校(含高職院校)、中等職業學校(含技工學校)畢業年級分專業、分批次有序復課開學。全國各省市開學時間匯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