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大冶市開始整頓電動車上牌照的事情,作為街道上出現頻率非常高的電動車很多人都感到非常便利,但是也很容易出現交通事故,大家還是需要盡快按照要求上牌才行,下面給大家分享具體的上牌細節。
不符合新國標的電動自行車,需在今年7月11日前辦理臨時通行標志,距離2020年7月11日僅剩50天
針對電動自行車無牌上路、管理難度大、事故無保障、頻繁被盜等情況,大冶市交管、治安等部門已對電動自行車統一登記上牌進行明確規定,要求廣大市民于2020年7月11日前實名登記上牌。逾期未辦理的超標電動自行車上路行駛一經發現將做收繳并強制報廢。
駕駛人需嚴格遵守《湖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和《黃石市電動自行車管理暫行辦法》等有關非機動車通行管理的有關規定:
(一)嚴格按照交通信號燈、交通標志、交通標線的指示通行,服從交通警察的指揮。
(二)駕駛電動自行車佩戴安全頭盔。
(三)隨車攜帶行駛證。
(四)不闖紅燈、不曲折競速、不逆向行駛、不酒后駕駛、不違反規定載人。
(五)不改變電動自行車的外形結構,不加裝遮陽傘頂棚、座位等妨礙交通安全裝置。
為方便廣大電動自行車車主在規定的時間內辦理登記上牌,特提供現場上牌登記服務
服務內容包括
免費上牌、上牌資料收集登記、防盜系統安裝、盜搶險、第三者責任險、附加駕駛員人身險辦理。若發生車輛事故、被盜等情況可第一時間報警,由公安部門負責追回被盜車輛,逾期無法追回可按使用年限獲得理賠。
請電動自行車車主們持以下資料
于2020年7月11日前集中辦理
資料及手續如下
一、交驗電動自行車(要求:無車棚和擋風玻璃,用于車輛拍照)。
二、電動自行車車主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一份。
三、購車發票或收據(需車行蓋章)。
四、電動自行車合格證。
五、如果購車發票或收據、合格證不慎遺失無法提供,可到電動自行車上牌登記辦理處領取“電動自行車來歷承諾書”,填寫完畢后持該承諾書到車主本人所在的村委會或社區加蓋公章,證明該車輛來源真實合法。
六、超標電動自行車需提供第三者責任險(可現場購買)。
七、非本地市民需提供居住證(到暫住地所管轄區派出所辦理)。
辦理牌照資料登記過程中可購買防盜系統,本次優惠價分別為100元(享受1年防盜服務、盜搶補償1年、責任險及附加駕駛員險1年)200元(享受2年防盜服務、盜搶補償2年、責任險及附加駕駛員險2年)300元(享受3年防盜服務、盜搶補償3年、責任險及附加駕駛員險3年)。
(限大冶東風路派出所治安崗亭及東岳路派出所治安崗亭辦理)
其它網點限責任險及附加駕駛員險辦理,不含防盜服務、盜搶補償。
當日完成注冊登記
并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
對申請材料齊全且驗車合格的電動自行車
于3至5個工作日內核發號牌及行駛證
上牌登記時間:
2020年5月11日~7月11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0-18:30
周一至周日
上牌登記地點:
大冶東風路派出所治安崗亭(雨潤廣場)
東岳路派出所治安崗亭(世紀樂園旁)
東風路中國人民保險有限公司
注意:符合新國標的車輛需要到車管所辦理上牌登記
登記地址:大冶市車管所(羅橋火車站旁)
各鄉鎮、街道、社區、機關、企業等單位可預約上門集中辦理,騎上掛牌的電動自行車,還要自覺佩戴安全頭盔
摩托車(電動車)車主及駕乘朋友們:
近一個月來,我市發生多起涉及摩托車和電動車的亡人交通事故,造成慘重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給當事人及家庭帶來了無法挽回的慘痛傷害和損失。
縱觀事故發生原因,摩托車和電動車的駕駛人80%以上系無牌無證無保險、占道搶行、酒后駕駛,特別是駕駛人、乘車人未按規定佩戴安全頭盔,致死率極高。
其原因就在于摩托車(電動車)發生碰撞事故的瞬間,摩托車(電動車)的駕駛人和乘車人頭部容易受到猛烈撞擊,導致重傷或死亡。
為維護摩托車、電動車通行秩序,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我市交警部門即日起將嚴厲整治摩托車無牌無證無保險、酒后駕駛、逆行、闖紅燈等重點違法行為,特別是對駕乘摩托車、電動車不按規定佩戴安全頭盔的違法行為將依法嚴厲查處。
請廣大市民在駕乘摩托車、電動車時嚴格遵守交通法規,安全文明駕駛,正確佩戴安全頭盔,為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負責。
大冶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
2020年5月19日電動自行車上牌倒計時,未上牌的趕緊辦
來源:大冶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車輛管理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