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往學校對學生心理、校園暴力沒有多加干預,甚至一些地方學校推卸責任,學生在校園環境中學習、生活并成長,大部分時間在校內教育,因此我們認為學校是有責任宣傳安全知識,對欺凌、暴力行為進行干預的,下面我們來看湖北省學校安全條例。
《湖北省學校安全條例》將于8月1日起施行。《條例》結合我省實際情況,著力解決學校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重點難點問題,從學校安全保障、校園安全管理、應急與事故處理等方面作出規定。
1、《條例》突出完善學校安全風險防控體系,明確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應當將校園及周邊治安納入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立校園及周邊治安形勢研判、信息互通互享、聯動應急處置工作機制。公安機關應當加強警校合作,在治安情況復雜的校園及周邊建設警務室;建立健全校園周邊日常巡邏防控制度,落實高峰勤務和護學崗機制;還應當在校園周邊安裝視頻監控裝置,將校園及周邊安防視頻監控系統和緊急報警裝置接入本系統監控和報警平臺。
2、《條例》規定,學校應在校園主要區域和重點場所安裝安防視頻監控系統、周界報警裝置和一鍵式報警裝置,并接入公安機關、教育部門的監控和報警平臺,與公共安全視頻監控聯網共享平臺對接。
3、針對預防和有效處理校園欺凌和暴力行為,《條例》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健全校園欺凌和暴力的預防和處理工作協調機制,推動形成學校、家庭、社會相結合的校園欺凌和暴力防治工作體系。學校應當建立健全校園欺凌和暴力防治工作早期預警、事中處理和事后干預機制,開展校園巡查,發現相關行為應當及時制止并開展調查處理,必要時向學校主管部門和公安機關報告。學校應當采取措施保護和幫助受欺凌和暴力的學生,開展相應的心理疏導等。對實施欺凌和暴力行為的未成年學生,學校應當進行批評教育和警示談話,視情節和危害程度給予紀律處分,情節嚴重的記入學生綜合素質評價。
6月1日,最高檢發布了《未成年人檢察工作白皮書(2014—2019)》?!栋灼吠ㄟ^對近年來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情況進行分析指出,當前未成年人犯罪總體形勢趨穩向好,未成年人涉嫌嚴重暴力犯罪和毒品犯罪、校園欺凌和暴力犯罪、14至16周歲未成年人犯罪數量逐步減少,未成年人重新犯罪率整體平穩。但穩中有變,好中有憂,未成年人犯罪數量有所回升,未成年人聚眾斗毆、尋釁滋事、強奸犯罪人數上升;同時,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形勢不容樂觀,性侵害、暴力傷害未成年人,成年人拉攏、誘迫未成年人參與黑惡犯罪等問題相對突出。
《白皮書》還對“一號檢察建議”“法治進校園”“未成年人檢察創新實踐基地”“大型未成年人法治教育特別節目《守護明天》”以及舉辦有關重要活動、出臺相關制度機制等未成年人檢察工作中具有一定影響力的事件,按照時間順序進行列舉概括,以便社會公眾更加直觀、清晰了解未成年人檢察工作發展的脈絡與變化。通過總結,更加明晰了未檢事業的發展方向,更加深刻認識到未成年人檢察工作任重道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