滿足條件的武漢大學畢業生是可以購買安居房的,根據最新發布的《關于規范大學畢業生安居房再次交易管理工作的通知》可以知道,武漢大學畢業生安居房可以再次交易,交易方法如下所示。
6月26日,記者從武漢市房管局獲悉,《關于規范大學畢業生安居房再次交易管理工作的通知》近日印發,通知中明確大學畢業生安居房再次交易時,開發企業愿意回購的可優先回購;如開發企業放棄優先回購,可按其他程序辦理。
“為改善住房條件,近期,部分大學畢業生提出了出售所購大學畢業生安居房的訴求。”市房管局相關負責人介紹,早在2018年《武漢市大學畢業生保障性住房供給與管理辦法》中,就已明確要制定大學畢業生安居房配售的具體辦法。
目前,武漢市已有東西湖區臨空港青年城等4個項目房源,對符合條件的大學畢業生進行銷售。為進一步細化大學畢業生安居房交易程序,規范再次交易行為,出臺最新的《關于規范大學畢業生安居房再次交易管理工作的通知》。
通知中規定,區房管部門根據上一年度大學畢業生安居房項目周邊商品房銷售價格情況,組織評估確定大學畢業生安居房項目房屋市場銷售均價,并以不高于該市場價格的80%,出售給項目開發企業或其他符合條件的大學畢業生。
大學畢業生安居房再次交易時,由權屬所有人向區房管部門提出申請,區房管部門受理后,就是否主張優先回購權征求項目開發企業(共有人)意見。
如開發企業愿意回購大學畢業生安居房,則按確定的價格及相關規定辦理回購手續,并將房源納入大學畢業生安居房配售范圍。
如開發企業放棄優先回購,則由區房管部門將擬出售大學畢業生安居房銷售信息(房屋戶型、面積、銷售價格等信息),在百萬大學畢業生創業就業服務平臺上進行發布;區房管部門會同相關部門受理審核申請購房人資格。
在申請人符合購買大學畢業生安居房條件的情況下,由出售人自行確定銷售對象,并由區房管部門發放大學畢業生安居房購房通知單(注明購房人姓名、身份證號、房屋面積、樓棟房號以及銷售價格等信息)。
購房人持大學畢業生安居房購房通知單,按存量房交易相關規定,辦理房屋交易手續,其不動產權證書上加注“大學畢業生安居房”字樣。
轉載自荊楚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