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間,很多公司都受到了一定的影響,為了幫扶企業渡過難關,滿足條件的企業單位可以申請部分社保費減免,減免時間是2020年2月至6月,減免單位如下所示。
6月22日,十堰市社會保險局單位申報核定科發布公告,請符合社保費減免政策還未申報的參保單位,盡快辦理年度申報手續。此外,對于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出現嚴重困難的參保單位,可申請緩繳社保費緩繳期,原則上不超過6個月,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
各參保單位:
根據鄂人社發[2020]4號、鄂人社發[2020]7號、十人社函[2020]8號等相關文件精神,可減免社會保險費單位繳費部分的單位范圍包括:各類大中小微型企業,以單位方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等各類社會組織。參加我市“老機保”原試點中屬于應當銜接至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制度但目前尚未銜接到位的單位,參照本實施細則享受社會保險費減免政策。企業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單位繳費部分免征,醫療保險單位繳費部分減半征收。社保費減免期限為2020年2月至6月,共計5個月。
請符合減免政策范圍,還未做2019年7月至2020年6月年度申報的參保單位(2020年7月至2021年6月年度申報工作暫未開始,請等待另行公告),到市社保局單位申報核定科辦理年度申報手續,及時享受減免政策。
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出現嚴重困難的參保單位,可按有關規定對應繳社會保險費申請緩繳。緩繳執行期為2020年內,緩繳期原則上不超過6個月,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緩繳企業基本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由人社部門審批,職工醫保由醫療保障部門審批。
我局將嚴格按文件要求,認真貫徹落實階段性免征社保費政策,為企業復工復產助力。
十堰市社會保險局單位申報核定科
2020年6月22日
小編點評:滿足條件的單位趕緊去辦理申報手續,有疑問的可以咨詢相關部門。
轉載自秦楚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