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高考成績、錄取分數線出爐,湖北省最為普通高中學校、學生數目較為龐大的省份,每年高考改革上也是不予余力的。2020年7月24日湖北省人民政府開始新時代推進高中育人方式,未來將更注重高中多樣化有特色發展,下面來看實施意見情況。
近日,省政府印發《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新時代推進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導意見》的通知,對我省高中育人方式改革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目標
到2022年,普通高中德智體美勞全面培養體系進一步完善,立德樹人落實機制進一步健全,適應普通高中課程改革和高考綜合改革的培養、教學、評價、招生、管理、保障等教育體制機制基本建立,普通高中多樣化有特色發展的格局基本形成,為湖北高質量發展提供人力支撐和智力保障。
二、重點任務
(二)完善學校課程體系。從2020年秋季學期起,我省高一年級全面使用新修訂普通高中教材。要科學制定課程實施方案和教材培訓方案,組織開展全員培訓。統一規劃和設計國家、地方課程實施體系,充分挖掘課程資源,分層分類開發、開設豐富多彩的選修課程,建立健全校本特色課程體系,積極開展校園體育、藝術、閱讀、寫作、演講、科技創新等社團活動,滿足不同興趣、不同水平、不同選考要求學生的學習需求。
(三)嚴格學校課程管理。依照普通高中課程方案,開齊開足國家和省級規定的各類課程,其中勞動教育課每周不少于1課時,體育與健康課在高中三學年持續開設,每周不少于2課時。鼓勵普通高中與中等職業學校課程互選、學分互認、資源互通,促進普職融通。支持高等院校發揮學科專業資源優勢,指導普通高中開發特色課程。鼓勵學有余力和具有潛質的高中學生先行修習大學課程。嚴格學分認定管理,嚴禁在學分認定中弄虛作假、降低要求,對未按課程方案修滿相應學分的學生,不得頒發高中畢業證書。加強課程實施監管,落實校長主體責任,強化責任追究。
(四)有序推進選課走班。依據學科人才培養規律、高校招生專業選考科目要求和學生興趣特長,結合辦學傳統和特色優勢,因地制宜、有序推進選課走班方式,滿足學生不同發展需要。選擇走班幅度較小的學校,待條件成熟后,可優化選課走班方式。鼓勵有條件的學校實施分層走班教學。指導學校制訂選課走班指南,充分利用湖北省高考綜合改革教學管理服務平臺等信息技術手段,加強對班級編排、學生管理、教師調配、教學設施配備等方面的統籌,提高教學管理水平和資源使用效率,構建規范有序、科學高效的選課走班運行機制。嚴格按照普通高中教學進度安排,讓學生完成必修課程修習后再進行選課,嚴禁過早進行選課,不得強制為學生確定選課科目。根據學生選課情況,充分挖掘實驗室、功能教室、圖書館和學校周邊社會公共設施等校內外資源開展走班教學,努力滿足學生選課需求。
(五)深化教學改革。完善普通高中教學管理規范,落實市、縣監管責任,強化教學常規管理。按照教學計劃循序漸進開展教學,注重培養學生各學科核心素養和終身學習能力,促進學生系統掌握各學科基礎知識、基本技能、基本方法,養成適應終身發展和社會發展需要的正確價值觀念、必備品格和關鍵能力。積極探索基于情境、問題導向的互動式、啟發式、探究式、體驗式等課堂教學,注重加強課題研究、項目設計、研究性學習等跨學科綜合性教學,認真開展驗證性實驗和探究性實驗教學。提高作業設計質量,精心設計基礎性作業,適當增加探究性、實踐性、綜合性作業。嚴禁超課標教學、搶趕教學進度、隨意壓縮課程教學時間和提前結束課程,嚴禁組織有償補課,減少高中統考統測和日常考試,切實減輕學生過重課業負擔。深化教學手段改革,支持有條件的地區、學校利用人工智能、大數據、云計算、虛擬現實(VR)、增強現實(AR)等技術開展智慧教學、仿真教學,推進信息技術與教育教學深度融合,積極推廣應用優秀教學成果,促進優質教育資源共建共享。
(六)改進班級管理。完善行政班管理制度,保持高中三年相對穩定。依托行政班培育學生集體意識和團隊協作觀念,建立積極健康班級文化,引導學生自主管理班級事務,促進學生養成良好的行為習慣和人格素養。按照選課走班要求,在保持行政班的同時,建立健全教學班制度,細化課前候課、考勤管理、安全衛生管理、教學評價等具體管理制度。明確教學班任課教師管理職責,會同行政班班主任及時交流班級學生情況,形成育人合力。
(七)加強學生發展指導。普通高中學校要建立學生發展指導制度,明確指導機構,加強對學生理想、心理、學習、生活、生涯規劃等方面指導。科學設計不同年級、不同學生發展指導的內容與重點,形成結構合理、各有側重、前后銜接的學生發展指導體系。推行學生成長導師制,建立專兼職相結合的指導教師隊伍。將學生發展指導作為教師培訓重要內容,納入教師工作量,作為教師考核重要內容。要創新學生發展指導方式,通過開設學生發展指導課程、學科滲透、專家講座、職業體驗等途徑對學生進行指導。注重利用高校、科研機構、企業以及校友、家長等各種社會資源,構建學校、家庭、社會協同指導機制。充分借助診斷工具、測量量表,對學生發展進行診斷評估,了解學生發展傾向。高校應以多種方式向高中學校介紹專業設置、選拔要求、培養目標及就業方向等,為學生提供咨詢和指導。
(八)完善綜合素質評價。因地制宜完善綜合素質評價實施辦法,建立健全信息確認、公示投訴、申訴復議、記錄審核等監督保障制度與誠信責任追究制度,指導學生依托湖北省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管理系統,客觀真實、簡潔有效地常態化記錄成長過程中的突出表現。加強綜合素質評價誠信教育和管理,確保評價結果可信可用。積極主動創造條件,廣泛開展豐富多彩的綜合實踐活動,健全社會教育資源有效開發配置的政策體系,促進學生在現場考察、設計制作、實驗探究、社會服務等活動中發現和解決問題,為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提供支撐。建立并完善綜合素質評價使用辦法,為學生畢業和高校招生錄取提供重要參考。
(九)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完善“政府宏觀管理、教育部門統籌指導、專業考試機構組織實施”的辦考體制,健全“統一領導、分級管理、逐級負責”和部門聯防聯控的辦考機制。深化考試命題改革,普通高中各類考試命題以普通高中課程標準和高校人才選拔要求為依據,不再制定考試大綱。優化命題形式和內容,增加綜合性、開放性、應用性、探究性試題,科學設置試題難度,體現不同考試功能,加強情境設計,注重聯系社會生活實際,重點考查學生運用所學知識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加強學業水平考試命題教師隊伍和能力建設,優化命題人員結構,加快題庫建設,建立命題評估制度,提高命題質量。研究開發教育考試省級大數據云平臺,加強全國統一高考、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和學校日常考試數據分析,逐步建立區域、學校和學生學業質量診斷評價報告制度,認真做好反饋,引導改進教學。深入推進招生錄取改革,加強高校招生能力建設,在鄂招生高校要根據人才培養目標和專業學習基本需要,充分考慮學生選考情況、城鄉差異和不同群體學生特點,科學制訂并提前公布招生專業選考科目要求和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使用辦法。
(十)加強教師隊伍建設。進一步加大編制統籌配置和跨區域調整力度,適應選課走班教學需要。加大普通高中教師補充力度,注重補齊緊缺學科教師。推進實施“縣管校聘”管理改革,促進縣域內高中學校師資均衡配置。完善中小學教師培訓體系,各市、州、縣要落實按照不低于教師工資總額的1.5%計提資金用于教師培訓的政策,重點培訓提升教師新課程實施、學生發展指導和走班教學管理能力。探索“一專多能”型普通高中教師培養方式,使在職普通高中教師具有綜合教育的素養和多學科教育能力。完善普通高中績效考核和績效工資總量核定辦法,指導學校完善分配辦法。
(十一)改善學校校舍條件。要完善學校建設規劃,科學合理確定學校規模,新建、改擴建一批學校,改善學校辦學條件,優化校舍功能。有條件的地方應建設學科教室、創新實驗室、社團活動室等,推進數字校園建設。制定實施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額專項規劃,各市(州)要制訂本級專項規劃,于2020年12月底前報省教育廳備案。
(十二)完善經費投入機制。完善普通高中建設經費投入機制,明確省市縣分擔責任。各地在嚴格遵守政府債務管理規定的前提下,多渠道籌措普通高中建設資金,省級統籌財政教育資金支持各地普通高中改善辦學條件。完善生均公用經費撥款制度,除大別山、武陵山、秦巴山、幕阜山等四個集中連片貧困地區縣市外,其他各地生均公用經費撥款標準應達到每生每年1000元以上,大別山、武陵山、秦巴山、幕阜山等四個集中連片貧困地區縣市應逐步將生均公用經費提高至1000元以上,執行時間不晚于2022年1月1日。目前實際執行標準高于上述標準的地區不得降低標準,有條件的地方可依據當地財力狀況適當提高。完善成本分擔機制,按照規定程序適當調整學費標準,建立生均公用經費撥款標準和學費標準動態調整機制。
三、組織實施
(十三)堅持黨的全面領導。各地要高度重視普通高中教育工作,全面加強黨的領導,落實市、縣舉辦普通高中教育的責任。各市、州、縣人民政府要將推進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深入研究普通高中教育改革發展中面臨的突出問題,特別是高考綜合改革背景下師資和校舍資源不足問題,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決。要樹立正確政績觀和科學教育質量觀,完善對學校和教師的考核激勵辦法,嚴禁給學校下達升學指標或單純以升學率評價及獎懲學校和教師,嚴禁炒作升學率和高考狀元。要加強普通高中學校黨組織建設,發揮黨組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實的領導作用。
(十四)明確部門分工。各級教育部門要加強同有關部門的協調溝通,推動落實好各項改革措施。機構編制部門要加大編制統籌力度,做好普通高中教職工編制核定工作。發展改革部門要支持普通高中項目建設,建立并落實學費標準動態調整機制。財政部門要健全普通高中經費投入機制。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支持普通高中學校及時補充教師,完善普通高中績效工資總量核定辦法。自然資源部門要保障學校建設用地。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會同教育部門修訂完善普通高中學校建設標準。
(十五)加強督導考核。各級政府教育督導機構要將推進普通高中教育改革發展作為對市、縣級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職責督導評估的重要內容,特別是對校舍資源建設、師資隊伍保障、化解大班額、經費使用管理等方面進行重點督導。要把督導檢查結果作為評價政府履職行為的重要依據,對發現的問題要嚴格問責、限期整改。
信息來源:湖北省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