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醫保支付方式有了全新方向,將會進行采取DRG付費試點方式,有效的減低就診的負擔,將會在10月開展武漢一級二級等醫院進行試點運行,付費制度也有全新明確。下面一起了解下吧。
醫保支付方式改革采取:醫保部門與醫療結構這種新的支付方式,將有效避免過度醫療、大處方,減輕百姓就醫負擔。
2020年底,武漢市77家DRG付費試點醫療機構將按病組“打包”支付進行清算,是全國30個DRG國家試點城市中,較早進入實際付費階段的城市之一。
全市醫院的住院收費方式將由傳統“按項目收付費”的后付費制度逐步向以DRG為主和按床日付費、按人頭付費等多種付費方式相結合的預付費制度轉變。
一直以來,傳統的按項目付費方式,被認為導致了過度醫療、大處方,加重了老百姓就醫負擔,亟須改革。
DRG,通俗來說,就是將相關疾病劃分為不同的付費組,進行打包付費,不再像以前那樣一項項付費。
比如看肺炎,根據癥狀輕重程度分為幾級。以往驗血、拍片都是一項項收費,DRG付費就是實行按疾病和治療方法、病情嚴重程度、年齡、并發癥狀等多因素不同,按不同付費級別結算。肺炎診斷治療的各種檢查,治療用藥不再單獨一項項收費。
在此基礎上,醫保部門不再是按照患者在院的服務項目支付給醫療機構,而是按照病例所進入的診斷相關組的付費標準進行支付,對醫療機構實行“超支不補、結余留用”。
10日,“武漢版”DRG付費分組方案接受國家專家組評估。全市在完全基于國家細分組規則下,對武漢本地細分組方案進行了優化,形成651個DRG組,總體入組率達到97.7%,分組效能和一致性達到或超過國家要求。
去年5月,國家醫保局公布了疾病診斷相關分組(DRG)付費30個國家試點城市名單,武漢位列其中,包括同濟、協和、省人民醫院和武大中南醫院“四大家”在內的57家三級醫療機構、16家二級醫療機構、具有住院條件的4家一級醫療機構一起探索DRG付費方式。
通過DRG付費試點,還有助于推動分級診療。“當同城同病同價后,在一些常見疾病多發病上,專家多、醫療設備好的大醫院,由于人力物力成本較高,將回歸救治給付標準較高的疑難病和危重病。一些小病將下沉到基層醫院。”
武漢市醫保局之后會降低對全市一級、二級、三級醫保定點醫療機構全面推行DRG實際付費。
強化實時監管和事后監管
DRG付費能倒逼醫院降低成本,但不少人擔心這是否會導致醫院為控制成本而減少治療。對此,“國家版”分組與付費技術規范已有頂層設計,明確為避免并遏制可能存在的醫療機構選擇輕病人住院、推諉重病人、升級診斷和服務不足等現象,保證參保居民受益水平。同時,武漢市醫保經辦機構將建立DRG付費監管考核制度和信息化監管手段,確保醫療機構保證醫療服務質量。
一是試點城市當地政府高度重視和支持試點工作,有較強的參與DRGs付費方式改革意愿或已開展按DRGs付費工作;醫保行政部門有能力承擔國家試點任務,牽頭制定本地配套政策,并統籌推進試點;醫保經辦管理機構具備較強的組織能力和管理服務能力。
二是試點城市醫保信息系統具有相對統一的醫保藥品、診療項目和耗材編碼;能夠提供近三年的完整、規范、標準化醫保結算數據;具備安裝DRGs分組器的硬件網絡環境和運維能力,支持與醫療機構信息系統、DRGs分組器互聯互通,保證數據傳輸的及時性、完整性和準確性。
三是試點城市至少有3家以上的醫療機構具備開展按DRGs付費試點的條件。試點醫療機構醫院領導層和醫護人員有較強的改革主動性,并能準確把握改革內涵;診療流程基本規范,具有較強的病案編碼人員隊伍及健全的病案管理制度;可以提供分組必須的近三年的完整、規范、標準化的醫療相關數據;具備對HIS系統接口進行改造的能力,與醫保經辦系統及分組器實現數據互傳。
四是試點城市醫保部門與本地衛生健康、財政等有關部門,以及區域內試點醫院保持良好的合作關系,已經建立常態化的協商溝通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