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湖北省隨州市公布征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綜合地價包括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兩部分,其中安置補償的比重要更大,占到比重的六成。同時,不同區片級別補償費用也不同,越值錢的地方補償的費用當然更高,下面來看最新消息。
2020年9月28日湖北省人民政府發布《省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實施湖北省征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的通知》,通知對征地補償標準進行調整,綜合地價標準的兩部分——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比例為40%、60%。經批準占用永久基本農田的,征地補償按所在縣(市、區)最高標準執行。因非農建設需要收回農林牧漁場等國有土地的,參照本標準執行。
現公布隨州市征地補償標準如下:
曾都區
I:65200元/畝
II:55600元/畝
III:48800元/畝
IV:45000元/畝
廣水市
I:60500元/畝
II:52000元/畝
III:43900元/畝
IV:41200元/畝
隨縣
I:49000元/畝
II:47600元/畝
III:46200元/畝
IV:45700元/畝
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已制定并公告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的,可以按公告確定的標準執行;本標準實施前已依法獲得征地批準,但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未制定且未公告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的,按本標準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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