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宜昌市中心城區繼續禁鞭,禁鞭范圍按照《宜昌市城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規定》執行,包括猇亭區、西陵區、伍家崗區和高新區生物產業園等多個地方,違反禁鞭令將處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罰款,下面來看禁鞭令。
根據宜昌市政府《宜昌市城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規定》(市政府令第163號)規定,2021年,宜昌城區繼續全面禁鞭,紅線區域劃定如下:
1、伍家崗區所有區域;
2、猇亭區所有區域;
3、西陵區所有區域(含西陵行政區域內高新區的所有區域);
4、白洋集鎮;
5、白洋新城居民點;
6、西陵峽口至猇亭區與白洋鎮接壤處的長江水域;
7、夷陵區小溪塔街辦建成區域(具體界線由夷陵區人民政府劃定);
8、高新區生物產業園所在區域;
9、點軍區:點軍街辦、聯棚鄉、艾家鎮所有區域;土城村;橋邊村、石堰村、黃家棚村、偏巖村、太平村、高新區電子工業園(六里河村、白馬溪村、韓家壩村、李家灣村、橋邊村)所轄區域、點軍大道、將軍路、江南二路所經過的行政村(社區)。
禁放場所包括:各級黨政機關辦公場所;托兒所、幼兒園、醫院、敬老院、療養院、殯儀館(火葬場)及教學、科研、生產等場所;車站、碼頭、機場、影劇院、圖書館等公眾聚集場所;供油、供氣、供電等重要設施單位;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物保護單位、重要軍事設施單位。
“禁放”區內,全年任何時間均不得燃放煙花,輕則處于100-500元罰款,重者由公安機關居留或追究其刑事責任。2018年宜昌市收繳非法煙花爆竹3787件,處罰31人,其中治安拘留28人,罰款3人。
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