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病回鄉通常指帶病回鄉退伍軍人,指在部隊因戰或因公負傷,又沒有評上殘廢等級,這樣的退伍軍人統稱為為帶病回鄉退伍軍人。那2021年帶病回鄉新政策是怎樣的?帶病回鄉退伍軍人每月撫恤補助1200元是真的嗎?
1.軍人帶病回鄉的分類
根據《軍人撫恤優待條例》第53條規定,帶病回鄉退伍軍人,是指在服現役期間患病,尚未達到評定殘疾等級條件并有軍隊醫院證明,從部隊退伍的人員。其中包括的疾病(部分)有以下幾類:
(1.1)經系統疾病經治療后遺留肢體癱瘓(單肢癱瘓肌力2級以下,或雙肢癱瘓肌力3級以下,或三肢癱瘓肌力4級以下并1項以上相關的陽性體征或客觀檢查)、球麻痹、失語;
(1.2)中度癲癇;
(1.3)經正規治療1年以上療效欠佳的重癥肌無力;
(1.4)脫髓鞘疾?。憾喟l性硬化及其它中樞神經系統脫髓鞘疾病,導致輕度以上運動障礙;
(1.5)遺傳及非遺傳性神經系統變性及代謝性疾病,導致輕度以上運動功能障礙且持續時間3個月以上;
(1.6)由各種神經系統器質性疾病導致的永久性輕度以上智能減退;
(1.7)肌張力異常性疾病導致中度以上運動障礙。
2.醫療保障
據《軍人撫恤優待條例》規定,國家對一級至六級殘疾軍人的醫療費用按照規定予以保障,由所在醫療保險統籌地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單獨列賬管理。七級至十級殘疾軍人舊傷復發的醫療費用,已經參加工傷保險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未參加工傷保險,有工作的由工作單位解決,沒有工作的由當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責解決。
3.購房優待
據《軍人撫恤優待條例》第40條規定,帶病回鄉退伍軍人購買住房依照有關規定享受優先、優惠待遇。居住農村的撫恤優待對象住房有困難的,由地方人民政府幫助解決。
有的地區帶病回鄉退伍軍人每月撫恤標準已經達到1200元一個月,但是每個月具體補助標準是需要根據帶病回鄉退伍原因來決定的。從2018年8月1日起,帶病回鄉退伍軍人生活補助標準由現行每人每月500元提高至550元。申請,帶病回鄉退伍軍人補助,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1.本人申請;
2.戶口本;
3.退伍軍人證;
4.軍隊醫院證明,具體是指下列之一:
(4.1)退伍檔案中記載患有慢性病的退伍軍人登記表或在服役期間軍隊體系醫院出具的患慢性病證明(須能取得該醫院或上級衛生部門確認);
(4.2)近期從軍隊體系醫院復印的蓋有病歷管理部門印章的在服役期間患慢性病原始病歷。
5.蓋有醫院病歷管理部門印章的近期慢性病(特指原軍隊醫院證明中記載的慢性病)就診病歷復印件及相關醫療檢查報告、診斷結論等。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帶病回鄉退伍軍人所患疾病治愈或生活狀況發生變化、不再符合享受待遇條件的,會中止相關待遇。帶病回鄉退伍軍人死亡的,從下月起停發相關待遇。
總之,帶病回鄉退伍軍人待遇福利還是比較多的,這也是國家給他們的生活帶來一絲保障。
目前針對農村退伍軍人的補貼主要分兩類。第一類農村退伍軍人養老補助,第二類農村退伍軍人老年補貼。從2011年8月1日起,國家給部分農村籍退役士兵發放的老年生活補助。
1.補助對象
一是現年滿60周歲,且是在1954年11月1日試行義務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條例》實施前入伍的農村籍老義務兵。
二是農村籍退役士兵的界定,是指退役時落戶農村戶籍目前仍為農村戶籍、退役時落戶農村戶籍后轉為非農戶籍的人員。
三是未享受國家定期撫恤補助,同時不包括已享受退休金或城鎮職工養老保險金待遇的人員。
2.補助標準
按照最新的標準,也就是2020年8月1日頒布的補助標準為:每服役一年義務兵役補助45元。舉個例子。張建軍,1976年02入伍,1981年01月退役,服役時間為6年。按照2020年國家補助標準,其應領取的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補助計算為:45*6=270元/月。如果當地按年發放,張三應領取的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補助為:270*12=32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