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殘疾人兩項補貼需要滿足現在的申領要求,需要照片及殘疾證等要求,武漢殘疾人兩項補貼是兩個部分,如何申請,下面了解下所攜帶材料及申請方式吧。
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殘疾人護理補貼
其中:
申請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
(一)、補貼對象:
1、具有本市戶籍
2、有第二代殘疾證或《殘疾軍人證》
3、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殘疾人
(二)、補貼標準:屬于城鎮戶籍,殘疾等級為一、二級和三、四級的,每人每月分別發放130元和90元;屬于農村戶籍,殘疾等級為一、二級和三、四級的,每人每月分別發放110元和80元。低保家庭中的傷殘軍人可申請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其中:持有1-4級殘疾軍人證的按照地方殘疾被評定為一、二級標準、持有5-10級殘疾軍人證的按照地方殘疾被評定為三、四級標準執行)。
(三)、提交的申請資料:(一式三份)
1、居民身份證或戶口本復印件
2、二代殘疾證或《殘疾軍人證》的復印件
3、最低生活保障證
4、三張免冠兩寸彩照
5、由代辦人提出申請的需交代辦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
(一)、補貼對象:
1、具有本市戶籍
2、有二代殘疾證,且殘疾等級為一、二級。
(二)、補貼標準: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標準不分戶籍性質,統一為每人每月100元,分散供養的1-4級殘疾軍人和傷殘人民警察,可享受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
(三)、提交的申請資料:
1、戶口或身份證;
2、第二代殘疾證復印件;
3、三張免冠兩寸彩照;
4、代辦人申請的需提交代辦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初次申請應向戶籍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或鄉鎮殘聯提交書面申請并提供申報材料(居住地與戶籍地分離的應在低保金領取地申請)。受理部門要及時受理,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受理;對不符合申請補貼條件的,受理部門要及時書面通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開發區各街道無殘疾人服務窗口受理的,由各街道民政辦服務窗口暫時代理。
1.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城鎮戶籍,殘疾等級為一、二級(殘疾軍人、傷殘人民警察一至四級)和三、四級(殘疾軍人、傷殘人民警察五至十級)的,每人每月分別發放130元和90元;農村戶籍,殘疾等級為一、二級(殘疾軍人、傷殘人民警察一至四級)和三、四級(殘疾軍人、傷殘人民警察五至十級)的,每人每月分別發放110元和80元。
2.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全市城鄉戶籍統一標準,每人每月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