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動物防疫法即將實行,其中針對動物有了言文條例,什么時候開始遛狗不牽狗繩違法了?具體違法怎么處罰?許多市民對養狗還未有文明規范,下面了解下吧。
根據新修訂的5月1日起新《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施行第30條明確規定:單位和個人飼養犬只應按規定定期免疫接種狂犬病疫苗,攜帶犬只出戶的應按規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繩等措施。屆時,遛狗不牽狗繩將被視為違法行為。
警方第一次發現犬主有此違規行為時,會對其進行批評教育并處以50元罰款,如果第二次或者更多次發現有此違規行為,那么就將對犬主進行高額罰款或者沒收犬只。
法規實施后,各地的養犬管理力度將會越來越緊,處罰也會越來越重。要想做名合格的養犬人,一定要記住這句口訣:養犬要辦證,遛狗拴犬繩,狗便要清理,不養禁養犬。
個人飼養犬只的,每戶限養一只,禁止個人飼養烈性犬。養犬人攜帶犬只外出,應當為犬只掛犬牌;為犬只束牽引帶,牽引帶長度不得超過1.5米;為大型犬只佩戴嘴套;由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牽引。
溫馨提示:
依法養犬,文明養犬,是每個公民的責任和義務,要增強文明養犬意識和自我約束意識,做一個文明、自律的養犬人,為維護優美整潔的城市環境、建設和諧健康的人居環境而共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