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關于2021年“三區”人才支持計劃教師專項計劃的選派通知已經印發公布,湖北將選派700人。選派教師的支援范圍方面主要是脫貧地區。詳情見正文。
2021—2022學年全國計劃選派21036名教師,其中義務教育階段計劃選派20041名,非義務教育階段計劃選派995名,其中湖北義務教育階段計劃選派700名。
通知指出,受援范圍方面,主要是脫貧地區(原國家確定的連片特困地區、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省級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及各地確定的其他深度貧困地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困難團場),重點向國家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原“三區三州”等深度貧困地區傾斜。
選派要求方面,原則上選派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的骨干教師,幼兒園教師可適當放寬條件,學校管理人員應具有較強的組織領導能力和豐富的學校管理經驗。選派教師普通話水平需達到國家規定標準,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進行教學。支教以全日制工作形式為受援地提供服務,時間為1年,鼓勵延長支教時間或留任工作。按照學年開展選派工作。
大學生實習支教、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不列入選派范圍。短期的基層巡講和支教、試用期教師也不列入選派范圍。
選派形式方面,鼓勵以“組團式”形式選派教師及教育管理人員。專任教師主要承擔學科教學和班級管理任務,組織教研活動開展業務培訓和教學指導,充分發揮骨干示范作用,與當地教師形成教學團隊,帶動受援學校整體提升學校教學水平和育人管理能力,教育管理人員主要從事學校管理工作,推動受援學校全面提高教育教學和管理水平。受援學校要組織教師、管理人員與支教教師結對跟學。
選派范圍方面,選派教師主要由各省(區、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在本行政區域范圍內調配,調動省會城市、中心城市、非受援縣的優質教師資源支持省內受援縣。“三區”縣數量較多的省份,在派出教師范圍上可適當放寬條件,采取市支持縣、縣支持鄉的方式予以解決。人才資源相對薄弱的省份,可以通過援疆、援藏、援青機制以及依托扶貧協作、對口支援、結對幫扶等渠道,商支援省(區、市)解決。
通知要求,做好待遇保障工作。政策保障方面,選派到“三區”的支教教師,支教期間人事關系保留在原單位,支教期滿后仍回原單位工作。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按月發放工作補助、交通差旅費用以及購買意外保險等補助。其支教經歷視同城鎮教師到農村教育工作經歷,符合規定條件的,應在工資、職務(職稱)晉升、計算基層工作經歷等方面,按現有傾斜政策執行。
對于選派工作期間業績突出、基層歡迎的特別優秀人員,按照國家有關教師獎勵的規定予以表彰獎勵。受援縣(團場)負責支教教師的住宿生活、工作崗位及日常管理,要充分發揮他們的引領示范作用,并如實對教師支教期間的工作情況進行考核評價。選派方、受援方及支教教師本人三方應簽訂工作協議以明確權責。
經費保障方面,受援縣義務教育階段教師選派工作經費由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按照年人均2萬元標準共同分擔,其中:西部省份由中央財政負擔;中部省份由省級財政和中央財政按1:1比例分擔;東部省份由省級財政自行負擔。選派工作經費主要用于向選派教師發放工作補助、交通差旅費用及購買意外保險費等補助。中央財政應分擔的選派工作經費采取據實結算的方式。其他教育階段教師選派工作經費由派出地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