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推出留漢大學生政策其中包括多個方面,涉及補貼政策包括留漢人才補貼、創業補貼、大學生補貼等,下面了解下具體內容。
1、武漢市大學生創業項目資助
申報條件:
(1)申報人必須是項目法定代表人,與銀行開戶許可證(或銀行開戶回執單)上的法定代表人必須一致,企業屬于合伙經營的,申報人(個人持股)所占企業股份比例不得低于30%;
(2)創業項目符合武漢市產業發展導向;
(3)吸納3人(含3人)以上就業;
(4)有固定的營業場所和較為健全的財務規章制度,無不良信用和違法記錄;
(5)項目符合國家產業政策、技術要求,市場前景良好,具有帶動就業能力。
2、高校畢業生免除反擔保創業貸款
申報條件: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畢業學年大學生和畢業五年內的畢業生;
(2)在我市開辦個體工商戶,自主、合伙經營及創辦小微企業,依法在工商部門注冊登記;
(3)符合以下六項申請條件之一:
①有與創業項目相關的發明專利證書的;
②已入駐各級孵化基地(孵化器),并由園區出具擔保文件的;
③有大、中型企業或連鎖企業出具擔保文件的;
④有動漫、軟件設計等行業從業資格的,且申請貸款項目有市級相關部門批文的;
⑤在市級及以上創業大賽中獲獎,且項目獲得資助的;
⑥參加創業培訓取得創業培訓合格證書,且創業項目獲得省、市人社部門資金資助的。
3、高校畢業生一次性創業補貼
申報條件: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在畢業學年(自畢業前一年的7月1日至畢業當年的6月30日)起5年以內在我市創辦小型微型企業或從事個體經營,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享受一次性創業補貼8000元:
(1)在我市領取《營業執照》正常經營6個月及以上,并且申請補貼時處于正常營業狀態;
(2)提出申請時間和登記注冊時間均應在申請人畢業學年起5年以內。
4、技能培訓補貼
申報條件:
處于未就業或靈活就業狀態的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畢業當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含技師學院高級工班、預備技師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職業教育類畢業生)在我市技能培訓定點機構報名繳費參加技能培訓考試合格的,根據培訓的專業、培訓時間及取得的相關證書,可享受400元-4000元/人的技能培訓補貼。
5、創業培訓補貼
申報條件:
處于未就業或靈活就業狀態的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畢業當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含技師學院高級工班、預備技師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職業教育類畢業生)、畢業學年(即從畢業前一年7月1日起的12個月)大學生在我市創業培訓定點機構參加創業培訓或創業意識培訓,考試合格后取得《創業培訓合格證》的,可享受100元-2000元/人的創業培訓或創業意識培訓補貼。
6、畢業生一次性求職創業補貼
申報條件:
武漢地區高校、職業學校、技工院校在畢業年度有就業創業意愿并積極求職創業的貧困殘疾人家庭、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城鄉低保家庭、獲得國家助學貸款的以及屬于社會孤兒、烈屬、殘疾人的畢業生,均可通過所在學校申請一次性求職創業補貼。符合條件的畢業生只能在畢業年度享受一次性求職創業補貼。
7、職業技能鑒定補貼
申報條件:
武漢市戶籍或持有《武漢市居住證》的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畢業當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含技工院校高級工班、預備技師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職業教育類畢業生)初次通過社會化考試并在武漢地區取得職業資格證書或專項職業能力證書的,在12個月內提出申請,可按規定享受鑒定補貼。鑒定補貼標準,按申請人參加職業能力鑒定考試規定繳費金額據實補貼(湖北省職業技能鑒定考試收費標準為80元-440元/人)。
8、靈活就業高校畢業生社會保險補貼
申報條件:
具有我市戶籍,開辦個體工商戶或在用人單位(含個體工商戶)從事非全日制、臨時性、季節性工作以及其他靈活就業,進行了失業登記、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登記和靈活就業登記,辦理了《就業創業證》(含電子證),并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高校畢業生。給予最長累計不超過2年的社會保險補貼。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不享受養老保險補貼)、基本醫療保險(參加城鄉居民醫療保險的不享受醫療保險補貼)只參加了一項的只補貼一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