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市關于商品房精裝房有哪些條規了呢,對于武漢擬出臺新規精裝房意見將會早日完善修裝房各項利端,下面一起看下近期武漢發布的關于精裝房內容。
近日,武漢市房管局和武漢市城建局發布《關于規范全裝修商品住宅建設和銷售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征求意見稿)》,進一步加強武漢市全裝修商品住宅管理。
鼓勵開發商邀請業主代表分戶驗收
何為全裝修商品住宅?和通常所說的“精裝房”不同,是指新建商品住宅交付使用前,套內和公共部位的固定面、設備管線及開關插座等全部裝修安裝完成,廚房和衛生間的固定設施安裝到位的住宅。兩者之間的區別是,全裝修指裝修的范圍,而精裝指裝修的檔次和規格。
征求意見稿中,對明確部門職責分工、加強工程建設管理、規范銷售和公示行為、加強監督管理等方面提出實施意見。其中,房管部門負責全裝修商品住宅的預售許可、銷售監管以及商品房買賣合同網簽備案管理。建設部門負責全裝修商品住宅的施工許可、質量安全監督以及竣工備案管理。
記者留意到,意見稿在加強工程建設管理上,對優化全裝修設計、實行施工總承包管理、強化施工過程管控、落實質量信息公示及分戶驗收制度、嚴把竣工驗收關等五個方面提出要求,具體涉及修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施工許可證辦理、施工工藝樣板、開展工地開放日等,并鼓勵房地產開發企業聘請第三方機構開展全裝修房屋質量評價、邀請購房人代表參與分戶驗收。
裝修標準不得使用“同等檔次”表述
在備受購房者關心的銷售和公示行為方面,意見稿提出加強預售管理、規范銷售公示和規范合同簽訂。開發商在申請全裝修商品住宅項目預售許可時,應提交全裝修商品住宅項目施工許可證;取得預售許可的商品住宅項目,房地產開發企業不得擅自變更交付標準;同一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范圍內同類型住宅應按統一標準進行交付。
同時,開發商在銷售全裝修商品住房時,銷售現場和交付標準樣板房的公示中,不得出現“同等檔次”的表述。應使用《武漢市商品房買賣合同》示范文本,簽訂合同時應明確主要裝修材料和室內設施設備的名稱、品牌及數量等內容。
意見稿還要求,在強化監督管理上,建設、房管部門應建立聯動機制,加強對全裝修商品住宅建設、銷售、交付等各環節監督管理。對房地產開發企業、設計、施工、監理、檢測等單位違反相關規定的行為予以查處;對購房人合理訴求不主動協調解決、引起反復投訴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責任單位,納入市場主體信用檔案,實施聯合懲戒。
有望有效改善和提升全裝修房品質
中指研究院華中市場研究總監李國政表示,“本次意見稿出臺的調控細則,相對比較系統全面,涉及商品住宅開發的全流程,與以往不同,從拿地規劃時便要求統一報批,可以最大限度減少房屋質量問題的發生。同時,在房屋銷售處有一個細化,明確主要裝修材料和室內設施設備的名稱、品牌及數量等內容,說明職能部門切實在關注和保護老百姓的需求和利益。”
同時指出,此次發布的《實施意見》,進一步明晰了監管工作中相關部門工作職責,同時,針對購房者經常反饋的熱點問題,對全裝修商品住宅審核和設計施工、質量監督和銷售管理工作提出要求,既加強了對開發商的管理,有效改善和提升全裝修商品住宅整體品質,又進一步保護了購房者合法權益。
市住房保障房管局 市城建局關于規范全裝修商品住宅建設和銷售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征求意見稿)
各區房管部門、建設部門,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規范我市全裝修商品住宅建設和銷售管理工作,保護購房人合法權益,結合我市實際,對加強我市全裝修商品住宅管理有關工作,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合理界定全裝修商品住宅
本意見所稱全裝修商品住宅是指新建商品住宅交付使用前,套內和公共部位的固定面、設備管線及開關插座等全部裝修安裝完成,廚房和衛生間的固定設施安裝到位的住宅。
二、明確部門職責分工
房管部門負責全裝修商品住宅的預售許可、銷售監管以及商品房買賣合同網簽備案管理。 建設部門負責全裝修商品住宅的施工許可、質量安全監督以及竣工備案管理。
三、加強工程建設管理
(一)優化全裝修設計。全裝修商品住宅裝修設計原則上應與建筑、結構、安裝等專業同步設計、同步報審,同步報審確有困難的項目,房地產開發企業出具書面承諾后,施工圖審查機構可先行受理審查土建部分的施工圖設計文件;裝修工程施工前,房地產開發企業應完成裝修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全裝修商品住宅設計單位應優化住宅功能設計,設計文件深度應滿足規范要求,強化裝修設計與土建設計的相互銜接,實現土建、裝修設計一體化。
(二)實行施工總承包管理。新報建的全裝修商品住宅裝飾裝修工程應與土建工程同步辦理施工許可證,納入施工總承包管理。施工總承包單位對裝飾裝修工程可自行組織施工,也可依法分包給具有相應建筑裝修裝飾專業承包資質的施工單位。
(三)強化施工過程管控。全裝修商品住宅項目開發企業、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和監理單位應健全質量內控機制,嚴格按照規范要求對進場材料、部品進行驗收和進行見證取樣送檢,嚴禁使用國家明令淘汰以及進場驗收或復檢不合格的部品、材料。嚴格執行樣板引路制度,裝修施工前,應按合同約定和設計圖紙、施工規范要求現場制作施工工藝樣板和實體樣板,經建設單位組織監理、施工單位驗收合格后方可進行大面積施工。施工過程中應加強施工工序交接檢驗和隱蔽工程驗收管理,不得影響和破壞原主體結構及節能保溫體系。對涉及建筑防水以及水、電、通風、空調、供暖等設備安裝隱蔽工程實行掛牌驗收制度,留存必要的影像資料,實現質量責任可追溯。
(四)落實質量信息公示及分戶驗收制度。全裝修商品住宅項目開發企業應落實質量信息公示制度,根據工程進度及時發布質量信息,選擇主體與裝飾裝修工程交接、安裝工程隱蔽、分戶驗收等重要節點開展“工地開放日”活動并邀請購房人參加,對購房人反映的質量問題,開發企業應會同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制定整改方案,及時組織整改并將整改情況回告購房人。工程竣工驗收前,房地產開發企業應針對全裝修商品住宅特點制定分戶驗收方案,組織設計、施工、監理等有關單位進行分戶驗收,形成“一戶一表”驗收記錄,參驗人員簽字后張貼在每戶業主室內明顯位置。分戶驗收不合格的項目,開發企業不得組織進行竣工驗收。鼓勵房地產開發企業聘請第三方機構開展全裝修房屋質量評價、邀請購房人代表參與分戶驗收。
(五)嚴把竣工驗收關。全裝修商品住宅工程竣工驗收應嚴格執行國家相關驗收規范標準,房地產開發企業不得將未完成合同約定內容或不符合質量標準的全裝修商品住宅按照合格工程驗收并交付使用。全裝修商品住宅聯合驗收通過后,開發企業應及時申請辦理工程竣工驗收備案手續。
四、規范銷售和公示行為
(六)加強預售管理。房地產開發企業在申請全裝修商品住宅項目預售許可時,應提交全裝修商品住宅項目施工許可證;取得預售許可的商品住宅項目,房地產開發企業不得擅自變更交付標準;同一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范圍內同類型住宅應按統一標準進行交付。
(七)規范銷售公示。房地產開發企業在銷售全裝修商品住房時,應落實新建商品房銷售全過程監管的相關要求,進一步規范樣板房設置和交付標準的公示工作,銷售現場和交付標準樣板房的公示中,不得出現“同等檔次”的表述。
(八)規范合同簽訂。房地產開發企業在銷售全裝修商品住宅項目時,應使用《武漢市商品房買賣合同》示范文本,簽訂合同時應明確主要裝修材料和室內設施設備的名稱、品牌及數量等內容,并按照新建商品房合同網簽備案管理的相關要求,及時將已售的房屋預簽約并網簽備案。
五、強化監督管理
(九)嚴格執法。建設、房管部門應建立聯動機制,加強對全裝修商品住宅建設、銷售、交付等各環節監督管理,壓實房地產開發企業工程質量首要責任和參建各方的主體責任,督促開發企業加強工程質量管理,嚴格履行質量保修責任。對房地產開發企業、設計、施工、監理、檢測等單位違反《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的行為依法依規進行查處;對購房人合理訴求不主動協調解決、引起反復投訴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責任單位,納入市場主體信用檔案,實施聯合懲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