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有網友詢問,在武漢如果是難產或者生多胞胎,具體的產假有幾天呢?武漢的產假是根據《湖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和《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實行,那不同情況下的假期天數,下面就來了解看看。
武漢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稱,根據《湖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32條規定: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的產婦,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98天),增加產假30天,并給予其配偶15天護理假;產假和護理假視同出勤,工資、獎金照發。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七條對不同情況做了不同規定。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享受15天產假;女職工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正常分娩的,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休假15天;懷孕28周以上早產或者超期分娩的,視為正常分娩;分娩時遇有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正常分娩產假為128天(根據湖北省現行規定,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的產婦,除享受國家規定的98天產假外,增加產假30天);
難產生產的產假為143天(國家規定98天產假,湖北省增加的30天產假,15天難產假);
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15天;
妊娠不滿12周流產的,產假為30天;
妊娠滿12周不滿28周流(引)產的,產假為45天;
妊娠滿28周以上引產的,產假為98天;
其中,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的產婦,給予其配偶15天護理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