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有一老如有一寶,老人是我們應該孝敬尊重的群體。為進一步規范養老行為,武漢市將就養老服務進行立法,目前已經提交相關草案給人大常委會。
老有所養,是中華民族的光榮傳統,也是群眾的熱切期盼。為規范養老行為,促進養老服務健康發展,我市就養老服務進行立法。11月17日,《武漢市養老服務條例(草案)》提交市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四十一次會議審議。
據介紹,近年來,我市圍繞老年人的養老服務需求,深入推進具有武漢特色的養老服務體系建設,取得明顯成效;同時,養老服務供給總量不足、人才隊伍建設和養老服務設施亟待加強等問題仍然存在。條例草案針對當前短板弱項,總結我市養老服務成功經驗,借鑒同類城市創新成果,推動各方不斷完善政策措施,加大支持保障力度,回應老年群體養老服務新期待。
條例草案明確養老服務內容,擬規定:老年人養老以居家養老為基礎,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完善居家社區養老服務體系,支持養老服務組織根據老年人的需求,上門提供衛生護理、康復輔助、環境清潔、助餐、助浴、助行等服務;支持社會力量運營社區養老服務設施,為有需要的老年人提供照料護理、康復輔助、文化娛樂、交通接送等服務;養老機構應當按照國家標準、規定及服務合同,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復護理、精神慰藉、文化娛樂等服務。
條例草案明確了養老服務組織和人員管理規范,擬規定:設立營利性養老服務組織,應當在市場監管部門或行政審批部門登記;養老服務組織應當配備與其運營服務相適應的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等;養老服務組織中從事醫療、社會工作、安全管理等服務的專業技術人員,應當具有相應的專業技術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