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區青山樽幼兒園是小區配套的幼兒園設施,那么青山區青山樽幼兒園今年準備招生嗎?什么時候開園,下面了解下吧,
青山區大數據中心:根據武漢市幼兒園招生工作方案,幼兒園教育屬于非義務教育,按照相對就近入園的原則,您可選擇公辦園,也可選擇民辦園。青山樽幼兒園預計明年秋季投入使用,為公辦園。招生政策在2022年6月出臺。
(一)新生入學基本條件
1.具有青山區戶籍的適齡兒童少年;
2.符合條件的隨遷適齡子女。
以上入學對象,小學新生須年滿六周歲(周歲的計算以每年的8月31日為統計時限);初中新生為2021年小學應屆畢業生。
(二)明確入學方式
每所義務教育公辦學校均劃分有對口服務范圍(轄區),服務范圍內符合入學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 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持相關證件,按規定時間,到對口學校辦理入學登記和報到手續,免試入學。按照《義務教育法》第十二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保障適齡兒童、少年在戶籍所在地學校就近入學”的規定,戶籍和房產證一致的,安排對口入學;戶籍和房產證不一致的,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入學;特殊情況由區教育局組織有關部門甄別認定后處理。
(三)入學管理工作流程
1.開展調查摸底
5月21日前,區教育局按照《義務教育法》“凡年滿六周歲的兒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應當送其入學接受并完成義務教育”的規定,各學校對原學校服務轄區內新增樓盤和適齡兒童少年調查摸底、登記造冊,做到無遺漏。
2.公示服務范圍
根據我區學校分布、學校規模、適齡學生人數等因素,合理安排學校招生計劃,按照確保公平、相對就近入學原則,確定全區義務教育段公辦中小學的服務范圍, 各公辦小學、初中服務范圍于5月31日前在學校大門口、相應社區和政府網站等官方媒體向社會公示。
3.發放《義務教育入學通知書》
《義務教育入學通知書》由區人民政府統一印制、統一管理、統一發放,不收取任何費用。《義務教育入學通知書》須經區人民政府蓋章后方能生效。我區在 7月3日前完成《義務教育入學通知書》發放工作。
4.辦理入學手續
適齡兒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必須在《通知書》規定的時間內,送子女或被監護人到指定學校報到,學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2021年義務教育小學、初中新生報到時間均為7月5~6日。
符合入學條件但未在規定時間按要求進行登記的新生, 統一于8月25~31日到區教育局補辦手續,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入學。
擇校生不享受優質高中到校指標,即不享受“分配生”資格。到民辦學校就讀的學生不是擇校生。擇校生認定工作由區教育局負責組織。
(四)規范各類入學管理
1.戶籍和房產證一致的入學管理
戶籍和房產證一致的,安排對口入學。
2.“拆遷戶”的適齡兒童少年入學管理
因舊城改造、拆遷過渡原因造成人戶分離的適齡兒童,按照《武漢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實施辦法》第四十三條“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遷出原地后的義務教育入學,征收之時可一次性選擇6年內繼續在原戶籍所在地按照原招生辦法入學,或者在遷入戶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劃片招生的就近學校入學”的規定,由適齡兒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監護人提供相關材料( 如拆遷協議、房產證、租房協議等),向區教育局提出申請,由區教育局安排入學。
3.“人戶分離”的適齡兒童少年入學管理
戶籍與房證信息不一致的,由戶籍所在地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入學。
4.“隨遷子女”的入學管理
非本市戶籍人員隨遷適齡子女,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持《居住證》、勞動合同(或者經營許可證)等能表明有合法穩定就業的材料,按照居住證所在區的要求登記,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其入學,納入《義務教育入學通知書》發放范圍。
5.對“二孩”入學的管理
按照國家“全面實施一對夫婦可生育兩個孩子”的政策,堅持劃片對口就近入學的基本原則, 在第一個孩子非擇校入學的前提下,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提出申請,原則上將兩個孩子安排在同一所學校就讀。
6.留漢百萬大學生子女入學管理
落實百萬大學生留漢創業就業政策,已辦理戶籍由市外遷入我區的大學生,其子女均可在我區接受義務教育,按本區戶籍適齡兒童少年入學政策安排入學。
7.“患病傷殘”的適齡兒童少年入學管理
對于因身體健康等原因確需緩學的適齡兒童、少年,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向區教育局提出申請, 獲批準后方可緩學,不得擅自以在家學習替代國家統一實施的義務教育。
確保符合條件的6~14周歲三類殘疾兒童、少年就學權利,盡可能在普通學校安排三類殘疾兒童少年隨班就讀。提高特殊教育服務能力,組織開展送教上門工作。
8.優撫對象入學管理
符合義務教育入學優待政策的烈士子女、現役軍人子女、高層次人才子女、2020年抗擊新冠肺炎疫情一線醫務人員子女等,按照相關規定辦理。
9.對港澳臺等學生入學管理
貫徹執行國務院《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申領發放辦法》,持有我區居住證的港澳臺居民隨遷子女可在我區接受義務教育,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按我區統一規定時間,持居住證、勞動合同(或者經營許可證)等能表明有合法穩定就業的材料,按區教育局的要求登記,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入學,納入《通知書》發放范圍。
10.跨區入學管理
凡因搬遷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跨區入學的小學畢業生,應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向學生所在學校提出申請,填寫登記表,學校審查同意后,分別到所在區教育局和跨入區教育局辦理跨區入學手續。辦理跨區入學手續時間,全市統一為5月17~21日。區教育局將跨區學生有關檔案集中,于6月24日辦理全市交換手續。
對已辦理跨入手續的小學畢業生,由區教育局按相對就近原則,統籌安排初中學校并發放《通知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