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育兒假延長啦,其中湖南育兒假是多少天來自呢,新冠跪地生育集合開放了三孩政策,更有支持設施,關于這點,不少市民問到,下面了解下吧。
湖南人口計生條例新增了育兒假、護理假,對再婚夫妻生育子女數量等設置進行了完善。下面帶來詳情如下:
1.湖南計生條例新規一:放開三孩政策
提倡適齡婚育、優生優育。一對夫妻可以生育三個子女。依法收養的子女和再婚夫妻再婚前生育的子女不合并計算。已生育三個子女的夫妻,有子女經鑒定為殘疾且沒有醫學上認為不宜再生育情形的,可以再生育子女。
2.湖南計生條例新規二:保障與獎勵
產假:符合法定生育條件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產假六十天,男方享受護理假二十天。
育兒假:符合法定生育條件的夫妻,在子女三周歲以內,夫妻雙方每年均可享受十天育兒假
3.湖南計生條例新規三:支持措施
一是嚴格規范校外培訓,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平衡家庭和學校教育負擔;
二是為因生育中斷就業的女性提供就業培訓公共服務,鼓勵用人單位確定有利于照顧嬰幼兒的靈活休假和彈性工作方式,平衡職工工作和家庭關系;
三是在配租公共租賃住房時,對符合當地住房保障條件且有未成年子女的家庭,根據未成年子女數量在戶型選擇等方面給予適當照顧;
四是指導、監督用人單位做好參保女職工生育醫療費用、生育津貼待遇的保障,落實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減輕生育醫療費用負擔;
五是其他有助于減輕家庭生育、養育、教育負擔的支持措施。
六是鼓勵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對依法生育第二個及以上子女的家庭建立育兒補貼制度。
4.湖南計生條例新規四: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優待
一是從領證之月起到子女十四周歲止,每月發給五至二十元的獨生子女保健費。夫妻雙方均有工作單位的,由雙方工作單位各負擔一半;一方有工作單位,另一方沒有工作單位的,由有工作單位一方的工作單位支付;夫妻雙方均無工作單位的由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支付,所需費用由計劃生育扶助保障經費分擔。
二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分配集體經濟收益、征地補償費時,對獨生子女家庭增加一人份額;在劃分宅基地、扶持生產、介紹就業等方面,對獨生子女家庭給予照顧。
三是有關部門和單位根據實際情況,對獨生子女就學、就醫、就業以及就業培訓等方面給予優待。
四是各級人民政府和獨生子女父母所在單位或者村(居)民委員會規定的其他獎勵與優待。
五是獨生子女父母年滿六十周歲,因病住院治療期間,其子女每年可累計享受十五天的獨生子女父母護理假,視為出勤。
另外,2021年5月31日至本條例實施前,符合本條例規定生育的,按本條例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