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3日,湖北疾控中心發布最新關于國內重點地區人員健康管理措施,明確重點地區人員來(返)鄂需進行集中隔離,此外國內其它地區來(返)鄂人員需落實14天社區健康監測。詳情見正文。
對2022年1月6日(含)以來有云南省西雙版納州勐臘縣;1月5日(含)以來有北京市房山區長陽鎮、豐臺區、大興區舊宮鎮;1月4日(含)以來有上海市靜安區靜安寺街道、北京市朝陽區平房鄉;12月31日(含)以來有廣東省中山市坦洲鎮、廣東省珠海市香洲區南屏鎮;12月25日(含)以來有廣東省深圳市羅湖區清水河街道;12月21日(含)以來有河南省安陽市湯陰縣、文峰區、滑縣、內黃縣、天津市津南區、西青區王穩莊鎮和大寺鎮;12月20日(含)以來有河南省鄭州市二七區、中原區航海西路街道、金水區未來路街道;12月19日(含)以來有河南省許昌市禹州市;12月4日15時以來有陜西省西安市西咸新區灃東新城斗門街道、高新區丈八街道旅居史的和國內中高風險區所在地區來(返)鄂人員,集中隔離醫學觀察至離開當地滿14天,集中隔離醫學觀察期滿后,實施居家隔離醫學觀察14天。
國內其它地區,無論本地是否有疫情,查驗48小時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并到住地24小時內開展1次核酸檢測,落實14天社區健康監測,每7天開展1次核酸檢測。
湖北省目前全域低風險,省內各地之間可正常流動,不需要做核酸檢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