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冬奧會熱度不斷高漲,不少視頻剪輯者會選擇一些冬奧會片段進行二次創作。雖然在各個短視頻平臺上的熱度很高,但這里要提醒創作人員,小心著作權侵權風險,避免侵害相關權利人的合法權益。
“谷愛凌最后完美一跳,挑戰1620超高難度”“冬奧會開幕式寓意深刻的一幕,一‘鴿’也不能少”“冬奧會開幕式24節氣倒計時高清無水印版!”目前,瀏覽多個視頻平臺均能看見不少冬奧會賽事畫面的二次創作視頻。以“谷愛凌最后一跳”為例,某博主上傳的配樂短視頻,點贊數超過122萬次,評論量多達4.7萬個,收藏超過2萬次,轉發超過3萬次。另外一名博主上傳的“谷愛凌奪金最后一跳慢鏡頭”回放短視頻點贊量也近7000次,評論量超過300個。
“在朋友圈看到有人歡呼某某運動員奪冠的消息,我往往第一反應是上短視頻平臺搜索奪冠瞬間,并反復回味。”市民胡女士告訴記者,相比長輩習慣使用電視、臺式電腦等設備觀賽,上班忙碌的年輕人更傾向于用手機第一時間觀看最精華的片段,然后再回看完整的賽事片段。
不過,法律專家提醒稱,冬奧會賽事節目受著作權法保護。冬奧會二次創作視頻走紅的同時,也應密切關注流量背后的著作權侵權風險。
據北京知識產權法院的法官解釋稱,符合獨創性要求的體育賽事節目屬于視聽作品。像奧運會之類的大型重要體育賽事節目在制作過程中,大量運用了鏡頭技巧、蒙太奇手法和剪輯手法,在機位的拍攝角度、鏡頭的切換、拍攝場景與對象的選擇、拍攝畫面的選取、剪輯、編排以及畫外解說等方面均體現了攝像、編導等創作者的個性選擇和安排,具有獨創性,屬于視聽作品,受著作權法保護。基于此,冬奧會賽事節目不能在網絡上隨意傳播。
那部分二次創作僅運用了幾十秒甚至幾秒的冬奧會賽事節目的片段,是否依舊構成侵權?據介紹,通常,傳播體育賽事節目片段的行為包括以下兩種:將體育賽事節目中的片段以短視頻形式播出,自行制作的短視頻中使用體育賽事節目中的片段。無論上述哪種行為,只要未得到權利人的許可,有可能構成著作權侵權。
北京知識產權法院的法官表示,從以往司法實踐的情況分析,自行制作的短視頻中使用未經許可的賽事節目片段,難以滿足著作權法中合理使用的構成條件。故此,大家在觀看冬奧會的同時,要謹慎傳播冬奧會賽事節目,避免侵害相關權利人的合法權益。
來源:澎湃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