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國家稅務局公布了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的公告,從4月1日開始,小規模納稅人適應3%征收率的稅將免征增值稅,下面是規定詳情,大家可以看看。
從財政部、稅務總局了解到,兩部門發布《關于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的公告》,其中明確,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征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免征增值稅;適用3%預征率的預繳增值稅項目,暫停預繳增值稅。
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15號
為進一步支持小微企業發展,現將有關增值稅政策公告如下:
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征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免征增值稅;適用3%預征率的預繳增值稅項目,暫停預繳增值稅。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延續實施應對疫情部分稅費優惠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7號)第一條規定的稅收優惠政策,執行期限延長至2022年3月31日。
特此公告。
財政部
稅務總局
2022年3月24日
中國增值稅納稅人分為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其中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為年應征增值稅銷售額500萬元及以下。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簡易計稅方法(銷售額乘以征收率),征收率一般為3%。財稅專家認為,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后三個季度直接免稅,減負力度大,體現了國家為小微企業紓困解難的決心,有助于保市場主體、保就業、保民生,支持經濟平穩運行。
為了應對新冠疫情對于小微企業的影響,2020年3月開始,我國實行對于湖北省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的優惠政策,其他省、自治區級直轄市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的征稅率也由3%降為了1%,對于小微企業而言在當時起到了積極的幫扶作用。后來,由于疫情的影響仍然在持續,我國將該優惠政策延續至2021年12月31日,并于2021年4月1日起將該政策統一為全國的小規模納稅人適用1%的征稅率,對于全國的小微企業而言是重大利好,許多小微企業因此而得以迅速復工復產,經濟快速復蘇。
國家稅務總局收入規劃核算司數據:2021年實施1%征收率優惠政策后,增值稅起征點以上(即月銷售收入超過15萬元)的納稅人稅負減輕了2/3,去年前三季度新增減稅1188億元,惠及758萬戶納稅人。
來源:湖北發布、財政部官網、光明網、第一財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