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國內疫情防控形勢嚴峻,為了更好地防治疫情,杭州市對于中高風險地區來杭的人員采取了健康管理措施,所以大家能看到諸如2+14,14+7的管理措施,大家知道這分別是什么意思嗎?
主要變化是由原來的“3+14”變更為“2+14”,即核驗2天(48小時)內的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對無證明的,就近引導至綜合服務點等指定場所接受核酸檢測。結果為陰性的,納入14天日常健康監測。對需持核酸檢測報告離開地區、全域核酸檢測地區、有涉疫風險的交通樞紐來浙返浙人員,參照實施“2+14”健康管理措施。
1.對國內疫情中高風險地區所在鄉鎮(街道)來浙返浙人員,實施“14+7”健康管理措施,即先實施14天集中隔離醫學觀察,繼續實施7天居家健康觀察;對全域封閉管理地區、同時空伴隨人員,參照實施“14+7”健康管理措施。
2.對國內疫情中高風險地區所在縣(市、區)的其他人員,實施“2+14”健康管理措施;對需持核酸檢測報告離開地區、全域核酸檢測地區、有涉疫風險的交通樞紐來浙返浙人員,參照實施“2+14”健康管理措施。入浙時需核驗2天(48小時)內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無證明的,就近引導至綜合服務點等指定場所接受核酸檢測。結果為陰性的,納入14天日常健康監測。
3.對入境人員開展“14+7+7”健康管理措施,即先實施14天集中隔離醫學觀察,繼續實施7天居家健康觀察,再實施7天日常健康監測。
注:以上健康管理措施時限僅適用于各階段結束前核酸檢測陰性的條件下。
1.中高風險地區及所在縣(市、區)人員嚴格限制出行。
2.中高風險地區所在設區市的其他縣(市、區)人員非必要不出行,確需出行的須持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
3.高風險崗位人員應盡量避免出行,確需出行的須脫離工作崗位14天以上且持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并向所在單位報備。
注:以上出行要求針對跨省流動,中高風險地區調整后,對應出行政策將取消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