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南民族大學公布了《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簡章》。計劃報考該校的同學,可以提前了解招生專業、招生人數、報考條件等重點信息。
(一)我校2025年擬招收全日制學術型博士研究生95名(包括少數民族骨干計劃),實際招生人數將根據教育部下達的招生計劃和生源情況予以調整。
(二)招生專業及博導招生信息詳見《中南民族大學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及導師一覽表》(附件1)。
(三)2025年,我校錄取定向在職博士研究生(包括少數民族骨干考生)比例不超過招生總數的20%。
報考我校博士研究生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2.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招生單位規定的體檢要求。
3.須有兩名與報考學科專業相關的教授或相當專業技術職稱的專家的書面推薦意見。
4.考生學位或學歷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碩士研究生,須在2025年9月1日前取得碩士學位,或已獲得國家承認學歷的往屆碩士或者博士研究生。
(2)已獲碩士學位(無學歷證書)的考生。
(3)在境外教育科研機構獲得碩士學位、學歷的考生,須于2025年9月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認證書原件。
5.外語水平須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1)全國大學英語六級425分及以上;或全國大學英語四級成績達到500分及以上;
(2)全國高校英語專業八級考試(TEM-8)合格;
(3)雅思成績(IELTS)≥6.0;或托福成績(TOEFL)≥80;或GRE成績達到280分及以上(成績有效期內);
(4)在英語為母語的國家或地區參加全英文授課學位項目并獲得碩士或博士學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位認證)。
(5)參加中南民族大學組織的博士研究生英語水平考試,成績合格。
外語水平條件不滿足上述(1)-(4)的考生,須參加中南民族大學組織的博士研究生英語水平考試,該項考試由學校統一組織,合格標準由各一級學科指導組制定。
6.申請人須具有較強的科研能力和較好的培養潛質,具體要求由招生學院自行確定,詳見各招生學院公布的實施細則中的有關規定。
7.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考生(以下簡稱骨干計劃),除滿足普通考生報考條件之外,還需符合該計劃的報考要求。請參見《中南民族大學2025年“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博士研究生招生簡章》。
(一)“申請-考核”制:我校面向所有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進行公開招考選拔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方式。有關“申請-考核”制的詳細信息參見各一級學科所在學院(以下簡稱“招生學院”)的“申請-考核”制實施細則(詳見各一級學科所在學院網站),該細則由所在招生學院負責發布和解釋。
(二)碩博連讀:面向我校全日制非定向在學(研二)碩士研究生擇優遴選博士生的招生方式。碩博連讀申請者須符合《中南民族大學直博生、碩博連讀生招收及管理辦法(試行)》相關要求。外語水平須滿足第二條第5款(1)-(3)之一。有關“碩博連讀”的詳細信息參見各一級學科所在學院(以下簡稱“招生學院”)的“碩博連讀”實施細則(詳見各一級學科所在學院網站),該細則由所在招生學院負責發布和解釋。
招生選拔流程為:申請報名→提交申請材料→英語統一考試→資格審核及材料評議→綜合考核→錄取
(一)網上注冊、填報個人信息(請按照系統提示完成報名)
1.網上報名時間:2025年2月1日—3月20日
2.網上報名網址:http://yz.chsi.com.cn/,因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無法取消“考試科目”,請考生選擇考試科目,實際綜合考核時的具體考核內容和筆試科目,參見各招生學院發布的博士研究生“申請-考核”制實施細則和招生考核錄取工作實施細則。考試方式選擇“申請-考核”或“碩博連讀”,考生須在“備用信息”欄標明報考導師姓名。
3.網報流程:閱讀報名須知→上傳電子照片→完整填寫報名信息→下載報名信息→網上繳費→生成打印報名信息簡表。
(1)電子照片要求為正面免冠彩色半身電子照片,照片背景為單色(白色、藍色、紅色均可),圖像規格:jpg,大小20K-100K,照片應在90像素至480像素之間。
(2)外語語種默認為英語。
(3)報考者完成網上報名后,請務必牢記網上報名編號并打印“博士學位研究生網上報名信息簡表”。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專項計劃的考生還須下載并填寫相應表格,具體要求見專項計劃招生簡章。
(4)每位考生只能有一條報名信息。報名信息務必真實、完整、準確,以免影響錄取,填寫錯誤信息或者虛假信息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網報成功后,通過系統繳納報名費95元/人。
重要提示:請務必在網報時間內按照報名系統要求進行網上繳費,不接受其他方式繳費。在報名截止時間前未完成繳費的視為放棄報考。由于個人原因未能參加考試或資格審核未通過者,報名費概不退還。
4.報考類別說明:
(1)非定向就業:錄取時須將檔案轉入我校,基本學習年限內在校全日制學習,畢業時按照學校推薦、本人和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辦法就業。
(2)定向就業:錄取時檔案不轉入我校,基本學習年限內在校全日制學習,畢業后定向回原單位(或地區)工作。
(二)提交報名申請材料
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須向招生學院提交以下申請材料。(所有材料按順序合成一個PDF或WORD文件,電子版材料文件命名為“報考學院+報考導師+考生姓名+報名號”,是否需要寄送紙質版詳見招生學院要求):
1.《博士學位研究生網上報名信息簡表》(網報成功后通過報名系統下載打印);
2.“申請-考核”制:學位、學歷證書的復印件(應屆碩士生須提供所在單位學籍證明)、身份證復印件;
“碩博連讀”:有效居民身份證和學生證復印件;
3.符合外語水平條件1-4的考生須提交英語免考申請表(附件2),以及各類英語水平或海外留學證明材料;
4.本科和碩士階段的學習成績單(須授課單位或人事檔案管理部門蓋章);
5.已有的研究成果(學術論文、專著、科技獎勵等);
6.各類獲獎證書;
7.攻讀博士學位期間的研究計劃書(不少于3000字,參見學院具體要求,見附件3);
8.兩名與報考學科專業相關的教授或相當專業技術職稱的專家的書面推薦書(見附件4);
9.“申請-考核”制:碩士學位論文(應屆碩士畢業生應提交開題報告);
10.思想政治表現審查表(附件5);
11.各招生學院實施細則中所需的其他材料。
特別說明:所有材料(包括電子版)提交后不予退回。
(三)“申請-考核”制英語統一考試
經招生學院審核后,未達到英語免考要求的“申請-考核”制考生,須參加我校統一組織的英語考試。考試時間暫定2025年4月7日上午,具體考試安排另行提前通知。
(四)資格審核及材料評議
1.各招生學院按照本單位“申請-考核”制或“碩博連讀”實施細則相關規定對考生的申報材料進行資格審核和材料評議,按評價總成績擇優差額選拔進入綜合考核的名單。
2.考生可登錄研究生院網站查看資格審核和進入綜合考核的結果。考生如有疑問,請咨詢所報考招生學院。
(五)綜合考核
1.資格復審
招生學院在綜合考核前對申請者資格進行復審,考生需提供博士學位研究生網上報名信息簡表、身份證原件、畢業證和學位證書原件(留學生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位認證報告原件、應屆生及在校生提供研究生證原件),外語水平證書原件和思想政治表現審查表(附件5)以供招生學院查驗。凡未進行資格復審或復審未通過者不能進入綜合考核。招生學院審核后,紙質材料和證書復印件留存備查。
2.綜合考核方式及內容
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報到并參加考核。未按時報到,或聯系不上,或聯系后仍未按時參加的,視為自動放棄考核資格。
綜合考核包含筆試、面試和思想政治素質考核等三部分,以百分制計分,按權重計算綜合考核總成績。
(1)筆試:基礎理論測試(占比30%)。主要考核考生的專業基礎知識,各招生學院須進行一門專業基礎的綜合筆試,筆試內容根據學科特點自行確定,考試時間3個小時,以百分制計,筆試成績低于60分不予錄取。
(2)面試:綜合評價考生的科研能力、創新能力及培養潛力。其中專業素質與科研能力測試(占比50%)主要考核考生的知識結構、科研背景和學術研究經歷;英語聽說能力測試(占比20%)主要考核考生的英語聽力、口語能力和專業外文閱讀能力。
(3)思想政治素質考核:主要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學術道德、專業倫理、誠實守信、心理健康、讀博動機、職業規劃等方面,考察結果不計入總成績,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綜合考核具體內容詳見各招生單位博士研究生招生實施細則。
3.考核時間
各招生學院在2025年5月15日前完成綜合考核,具體考核時間以各招生學院的通知為準。
(六)錄取環節
學校按照教育部博士研究生招生相關政策,根據考生綜合考核成績、思想政治表現和品德、健康狀況等擇優確認擬錄取名單,擬錄取名單按教育部要求進行公示。錄取通知書的發放時間預計為2025年6月下旬-7月上旬。
(一)學制:博士研究生學制4年,最長學習年限原則上不超過6年。其中,在職博士研究生第一學年必須脫產在校學習,由博士研究生與研究生院簽訂協議,否則不予錄取。
(二)學費:所有錄取考生均需繳納學費。我校博士研究生學費為10000元/人·學年。
(三)獎助學金:我校設立了國家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和學業獎學金,并設立了“研究生助教、助研和助管”的崗位。
1.國家獎學金獎勵標準為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3萬元。
2.國家助學金資助標準為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16000元(檔案未轉入我校的骨干計劃每生每年12000元)。
3.學業獎學金獎勵標準:
特別說明:最終以國家和我校實際獎助政策為準。
(一)學校和各招生學院不斷完善招生錄取工作制度,加強考核工作規范管理,建立“一崗多控、多崗監督”機制;發揮和規范研究生導師在招考選拔中的作用,擇優選拔、公平公正。
(二)我校不舉辦任何形式的考前輔導班,也不提供歷年試題。
(三)考生因報考博士研究生與所在工作單位產生的問題導致考生不能參加考核或無法被錄取的,由考生自行承擔責任。
(四)特別說明:其他未盡事宜參照教育部、湖北省及我校相關通知要求執行。如我校公布內容與上級最新政策相沖突,按照上級最新政策執行。
(五)落實信息公開公示,及時解答考生咨詢。各招生學院在考核工作細則中公布咨詢和申訴方式。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咨詢和申訴電話:027-67843396,67842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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