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養餐是給貧困地區的學生們補充營養的公益性活動,孩子們正處在長身體的階段需要補充營養,最近江西等地學校出現孩子們出完營養餐后拉肚子中毒的跡象,讓人十分痛心,營養餐監管必須加強,隨小編一起看看吧。
9月3日,江西省萬安縣部分學校學生營養餐出現發霉、變質等問題,有家長反映孩子食用午餐后腹痛。其中有3名學生均被診斷為食物中毒。
今日凌晨,萬安縣委宣傳部發布通報稱,縣里共有4名學生在醫院就診。
“營養餐”成了“問題餐”,令人痛心!畢竟學生正處于長身體的階段,營養不僅要跟上,還要保證最基本的安全。
雖然萬安縣在通報中沒有明確是否存在食物中毒現象,但從其做出對萬安珍百味餐飲服務有限公司進行調查處理的意見來看,當地的“營養餐”并不讓人放心。
按照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的相關要求,各地必須要采取公開招標的形式依法規范“營養餐”計劃的實施。
在這個過程中,教育、衛生、質檢等部門絕對不能充當“甩手掌柜”,而是要把監管責任層層落實下去。
只有壓實責任,才能確保萬無一失。一旦出現紕漏,就很容易滋生出許多負面影響,這嚴重背離了“營養餐”初衷。
遺憾的是,在不少地方,盡管“營養餐”的安全問題經常提、經常講,但真正落實到實處、細處的卻不多,以致于“營養餐”經常被吐槽。從日常處理手段來看,問題一旦曝出,相關部門就會立即行動,大有“民不告官不理”的意思。
對此,筆者不禁發問,縱使處理好了,給家長和學生帶來的身心傷害該由誰來承擔責任呢?
所以說,平時缺乏有效監管,出了事情比誰都著急的做法并不可取。作為一項好的民生政策,“營養餐”計劃牽扯到千千萬萬個家庭的神經。落實得好,民生福利就能釋放出蝴蝶效應。相反,則會次生出諸多負面作用,由此也會消減社會對“營養餐”計劃的認同感。
正是如此,對“營養餐”的監管不允許有任何馬虎之處。有關部門應該在對“營養餐”進行制度化管理的基礎上,主動邀請第三方監督力量介入,從而確保整個實施過程都能置于陽光下。做好了這些,再配以剛性問責舉措,相信能夠兜住“營養餐”的底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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