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學是有些學生及家長在孩子就讀過程中會面臨的一種情況,在武漢武漢東湖新技術開發區(光谷)轉學需要準備4樣所需的材料,且轉學要符合一些相應的規定要求,詳情見正文。
1.戶口本(非本市戶口適齡兒童需另提供監護人在高新區戶籍或居住證)(證件住址與居住地址一致),適齡兒童戶口與父母不在同一個戶口本上的另提供結婚證;
2.房產證明(不動產證、房產證、購房合同、自建房證明、還建證明或租房合同)。不動產證、房產證、購房合同的另提供個人房產信息查詢證明供現場審核時使用,具體查詢方法見平臺政策欄的《義務教育階段新生入學房產信息查詢可以“網上辦”》的方法;自建房提供所轄村委會開具的證明材料;還建房的,適齡兒童戶籍在該房產上的原居民提供所轄村委會開具的還建證明,適齡兒童戶籍不在該房產上的提供拆遷還建相關證明材料、購房及水電氣網等繳費憑證,無法提供相關證明的視為無房);
3.入住證明(由物業開具,注明門牌號碼);
4.出生證明。
1.適齡兒童戶籍在武漢市其他區(或非武漢戶籍的適齡兒童,其監護人戶籍不在高新區或未持有高新區居住證),不符合高新區公辦學校入學條件,需回適齡兒童戶籍所在地登記入學;
2.高新區房產指房屋坐落在東湖高新區教育局劃定的義務教育入學服務范圍內具有70年產權的普通住宅(需為監護人100%產權),并實際交付入住,不含商業用途和經營用途的商住兩用房、公寓、LOFT公寓、寫字樓、商鋪、廠房等。還建房、自建房及單位房改房必須具有永久使用權,并能提供相應憑證;
3.小學一至四年級申請轉入到公辦學校的,必須當年年滿6周歲(截止8月31日)入學;
4.申請前請仔細查詢學校學位情況,有學位的可以直接申請,沒有學位的請選擇調劑。“人戶合一”(即符合轉學條件中的第一條的適齡兒童,房產學位已使用未滿6年除外)的可以選擇排隊,等有學位空出優先安排,無學位空出的不再安排學校,如確有困難要轉到高新區的,需向學校重新提交紙質轉學調劑申請,由區局統籌安排到其他有學位的學校。
5.高新區區內嚴控轉學;“人戶合一”的學生確有轉學需求的,因家長無法在平臺提交區內轉學申請,請向片區內學校申請,如學校無學位接收的,家長需簽訂《區內轉學調劑承諾書》方可申請。區內轉學按同類區外生源優先的原則安排。
6.擇校生在入學前必須與所擇學校簽訂《擇校承諾書》,擇校生小升初不能享受對口入學,初升高不能享受“分配生”資格。按入學服務范圍對口入學的不算擇校生,轉學到民辦學校不算擇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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