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份已經過去三分之二,很多小學也將迎來畢業,對于小升初的升學政策,各地區均有不同,2021年荊州市沙市區小升初的政策中,對學生類別和招生流程都作出了詳細介紹。
(一)學生類別
1.A類:分配生。即具備沙市區學籍的應屆小學畢業生城區學生以對口直升和整班分配的形式進行分配。鄉鎮小學學生直接升入對應的鄉鎮初中就讀。
2.B類政策生。即沙市區屬現役軍人、烈士、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全國一級和二級英模、因公犧牲或一至四級傷殘民警(軍人)荊州市榮舉市民受區級以上政府表彭的見義勇為先進個人、沙市區招商引資和規上企業(限規模以上工業企業、限額以上商貿企業、規模以上服務業企業)法人代表及高管(限董事會成員、總經理、副總經理監事會主席)、臺胞及重點臺屬、援藏援疆千部、長江大學在編在崗教師異地組織工作調動和引進人才等子女。
具有體育方面突出才能,并有志繼續發展的高水平后備人才,由獲準學校在義教招生辦的監督下進行相關專項測試,報區義教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后錄取。
3.c類:住讀生。即在沙市城區有住讀需求的學生。沙市第九中學和沙北實驗學校新城校區是沙市城區兩所可以住讀也可以走讀的初中學校,符合在沙市城區就讀條件而又有住讀需求的學生,可以在平臺上填報,然后按小升初錄取規則和程序予以錄取。
4.D類調劑生。即由于返鄉、隨遷和擇校等原因,需要協調到有空余學位學校的學生。具體分下列類型:
(1)返鄉生即不屬于分配生,其法定監護人有沙市城區戶口和房產的異地應屆小學畢業生。
(2)隨遷生:即不屬于分配生,其法定監護人在沙市城區購房、工作、有合法居住證的異地應屆小學畢業生(因城區學位容量等原因,荊州區、開發區、文旅區、高新區公安縣埠河鎮及沙市鄉鎮未在沙市城區購房居住者子女不得在沙市城區公辦學校就讀)。2021年招生中,取得居住證時間截止日期為2021年5月31日。
(3)外籍生:即不屬于分配生,其居住在沙市區的非中國籍小學應屆畢業生。
(4)擇校生:即符合沙市城區就讀基本條件的不服從分配和不具備分配生資格,選擇自主擇校的學生。擇校生可選擇一所學校參與擇校隨機派位,選擇擇校視其放棄分配生資格,隨機派位未中簽的擇校生由區義務教育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區義教招生辦)按相對就近原則在有空余學位的學校調劑入學。
錄取順序:由義務教育招生辦按照A、B、C、D四類順序依次預錄取,錄取過程中,如上一批次錄取后仍有空余學位,且下一批次的報名人數少于空余學位數時直接錄取,多于空余學位數時采用隨機派位或調劑安置方式錄取。
(二)相關證件
在材料審核時,需提供以下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
1.應屆小學畢業生國網學籍號。
2.學生及法定監護人戶口簿。學生及其法定監護人戶籍辦結日期為2021年6月25日之前。
3.房產證明。因返鄉、隨遷等原因申請就讀的學生,本人或法定監護人在沙市城區具有獨立房產,其房產辦結日期為2021年5月31日。
4.無房產的外來務工人員需提供法定監護人在沙市轄區的居住證(含租房合同)和經商或務工證明(工商營業執照或勞務合同等)、近3個月水電使用憑證。
(三)招生程序
第一階段:對口直升,整班分配(7月9日)
鄉鎮小學對口直升到對應鄉鎮學區中學,九年一貫制學校(鑼場學校、南湖路中學、文星中學、沙北實驗學校)和一校對口的城區小學(北京路第一小學、東區聯校)畢業生直接升入對應初中。不能一校對口的小學依據多校對口分配方案,采取隨機派位(抓鬮)的辦法整班分配。其班級去向的確定,以學籍管理平臺數據為準,由中學代表隨機抽選,確定班級對口中學。操作全過程由區義教招生辦組織,接受市教育局、區委區政府和紀檢監察部門有關領導、媒體以及學生家長代表的現場監督。由新聞媒體向社會各界公布抽號結果。
第二階段:注冊登記(7月12日-7月16日)
學生監護人使用智能手機(關閉短信攔截功能)關注“沙市教育”公眾號,點擊“沙市義教招生”小程序(7月12日開通)分配生家長在小學教師指導下登錄,選擇異地就學將視其放棄分配生資格,如果最終未被異地學校錄取仍返回沙市區就讀,則由區義教招生辦在有空余學位的學校按相對就近原則調劑入學。
沙市城區內小學畢業生放棄分配生資格的調劑生,直接在平臺上提交意向申請。非沙市區小學畢業生可到意向學校也可到區義教招生辦注冊登記,并接受資格審核。對符合在沙市區就讀條件的學生。意向學校不得拒絕其注冊登記和無故審核不通過。有擇校意向的學生只能參加一次隨機派位各校7月17日將招生材料統一送至區義教招生辦進行審核。所有志愿一經填報將不得更改。
逾期未完成填報者視為自動放棄分配生資格,由區義教招生辦在有空余學位的學校按相對就近原則調劑入學。
政策生根據《沙市區義務教育招生政策生招生入學規程》相關要求申請辦理。
第三階段:依次錄取(8月20日-8月21日)
由義教招生辦按照ABCD四類順序依次預錄取。錄取過程中,如上一批次錄取后仍有空余學位,且下一批次的報名人數少于空余學位數時直接錄取,多于空余學位數時,采用隨機派位或調劑安置方式錄取。
第四階段:隨機派位(8月23日)
隨機派位由區義教招生辦組織,參與人員為紀檢監察部門領導教育行政部門領導、媒體和隨機抽取的相關小學畢業生的法定監護人代表等。派位結果現場公示,隨機派位未中簽的學生,由區義教招生辦調劑到有空余學位的學校,并在招生平臺上點對點告知家長。
第五階段:報到注冊(8月25日-8月26日)
學生憑招生平臺入學通知信息,到錄取學校核對名冊后正式報名,區外調劑生在學校取回證件原件。學校將錄取名冊報送區教育局基教股進行電腦平行分班。8月31日上午在各校張榜公布電腦分班結果,開學后學校憑錄取名冊到區教育局基教股為新生辦理學籍。
(四)特殊生入學辦法
小學應屆畢業的特殊生能隨班就讀的按就近入學原則錄取到就近初中就讀。不能隨班就讀但能生活基本自理的錄取到特殊教育學校就讀。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以殘疾證等級為依據注冊特殊教育學校學籍后由特殊教育學校送教上門。
非沙市區戶籍且不符合隨遷生條件的特殊學生需要到沙市區就讀的,需由其戶籍地區縣級民政部門出具函件進行風險擔保,并承擔該生的公用經費。
(五)以下情形由區義教招生辦按相對就近原則調劑到有空余學位的學校
一是未在規定時間內進行登記和資料審核確認的;二是被錄取后在規定報名時間內,不辦理入學手續的;三是提供虛假信息或主要證件材料不齊全的。
鎮小學對口直升到對應鄉鎮學區中學。
九年一貫制學校(鑼場學校、南湖路中學、文星中學、沙北實驗學校)和一校對口的城區小學(北京路第一小學、東區聯校)畢業生直接升入對應初中。
不能一校對口的小學依據多校對口分配方案,采取隨機派位(抓鬮)的辦法整班分配。其班級去向的確定,以學籍管理平臺數據為準,由中學代表隨機抽選,確定班級對口中學。
操作全過程由區義教招生辦組織,接受市教育局區委區政府和紀檢監察部門有關領導、媒體以及學生家長代表的現場監督。由媒體向社會各界公布抽號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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