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咸寧的失業人員也是有一定的失業補助金的補貼的,各地失業補助金的金額不一樣,咸寧的領取條件及標準也有所不同,能夠領取咸寧的失業補助金的失業人員必須要滿足三個條件,失業補助金的領取標準分為兩種。
有的,湖北咸寧人失業也是可以領取失業補助金的,目前是領取失業補助金的最后一個月的時間了,只要符合領取條件的人都可以帶上自己的失業證明及身份證明前往線下窗口辦理失業補助金的領取。
咸寧市的失業補助金的領取標準
市直失業補助金發放標準:994元/月、621元/月
1.參保繳費繳滿一年:失業補助金標準按當地失業保險金標準的80%發放
2.參保繳費不足一年:失業補助金標準按當地失業保險金標準的50%發放
領取期限:2020年12月截止
第一種類型:
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后仍未找到工作
失業保險期規定
滿1年不滿5年:可領時間(月)3-12
滿5年不滿10年:可領時間(月)13-17
滿10年不滿15年:可領時間(月)18-22
滿15年不滿20年:可領時間(月)23-24
20年以上:可領時間(月)24
第二種類型:
失業人員不符合失業保險金參保條件
第三種類型:
參保人因個人原因失業
申請材料
在申請失業補助金時,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仍未就業的失業人員只須持本人身份證;失業后參保不足一年的失業人員和本人原因離職的失業人員須持原單位《解除勞動關系證明書》、身份證辦理。
領取流程:
1.由本人在市政務服務中心一樓C區15號失業保險窗口申請并填寫《咸寧市失業人員失業補助金申請登記表》。
2.審核通過后,失業補助金將于次月發放至失業人員本人銀行卡。
1.失業人員領取失業補助金期滿;被用人單位招用并參保的;
2.領取失業補助金期間死亡的;
3.應征服兵役的;
4.移居境外的;
5.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的;
6.被判刑收監執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