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退休金幾號可以到賬,每月幾號發放呢,關于退休金發放情況是怎么樣的呢,以下是全文:
每月15日。
相關依據:
根據武漢市人社局2022年1月27日發布的《關于調整我市企業離退休(職)人員基本養老金發放日期等事項的通告》:
一、統一養老金發放日期。從2022年2月起,我市企業離退休(職)人員基本養老金發放時間統一調整為每月15日。即:離退休(職)人員原每月16日至20日發放養老金的統一提前至15日發放,離退休(職)人員原每月15日發放養老金的發放日期不變。
二、規范代發項目支付管理。按照全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發放的統一規定,我市上線省集中系統后,部分離退休(職)人員代發項目由原來的每月隨基本養老金一并發放,調整為每月分開發放,分筆上賬,離退休(職)人員每月領取總金額無變化。
《國務院關于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
第一條 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一) 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二) 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本項規定也適用于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干部。
(三) 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并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四) 因工致殘,由醫院證明,并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定,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退休金與養老金的區別。
退休金一般都是國家財政或地方財政列支,而養老金是由社會保險資金列支的。加養老保險社會統籌的退休人員(如公務員、事業單位人員,不含事業單位企業化管理的單位)的退休待遇簡稱退休金或退休生活費;參加養老保險社會統籌的退休人員的退休待遇統稱為養老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三條國有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前,視同繳費年限期間應當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由政府承擔。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出現支付不足時,政府給予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