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證,只要你買了房子,就必須要有的證。你的房子有房產證嗎?沒有的話快去申請吧。今天來看看農村的房產證應該如何辦理吧。
房產證是購房者通過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權,可依法對所購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的證件。
即《房屋所有權證》,是國家依法保護房屋所有權的合法憑證。
1、向當地房管所提出申請
經過規劃建設辦批準建設及驗收合格的房屋,村民需要辦理房屋產權證的,應當向當地房管所提出申請,并提交土地使用證、報建驗收證明、
房屋面積測繪報告等資料。房管部門在受理農村村民要求辦房產證的申請后。將會檢查相關資料,并將申請登記的事項在村集體組織內進行公告。
經公告無異議或有異議不成立的,將給予登記發證。
2、申請宅基地使用權
首先村民在建筑房屋前應先向村集體組織申請宅基地使用權,取得國土部門頒發的集體土地使用權證書。
然后向當地鎮(街道)規劃建設辦申請房屋建設的報批手續,才能進行施工建設。
房屋建成后村民應當向規劃建設辦申請房屋竣工驗收,取得規劃驗收合格證明。
需要提醒您注意的是,《房屋登記辦法》規定,由于農村宅基地使用權是農村集體組織對村民的一種福利分配,
因此,其轉讓是受到一定的限制,村民申請土地及房屋產權轉讓的,應先提交農村集體組織同意轉讓的證明材料。
若受讓方不屬于房屋所在地農村集體組織成員,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如繼承、直系親屬贈與)外,房屋登記機構將不予辦理轉移登記。
另外,《房屋登記辦法》還規定,農村集體土地即宅基地上的房屋也不能辦理抵押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