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保險是每個人每年都需要繳納的,是對我們生活的一種保障。那如果我們需要那醫療保險報銷的時候,在武漢的報銷比例是多少呢?今天就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1、普通門診醫療費提高到300元及以下的費用報銷30%,將居民醫保門診費報銷額度提高到每人每年90元
2、居民醫保基金對參保居民起付標準以上、年度最高支付限額以下的住院費報銷比例:在三級醫療機構住院由報銷86%,在二級醫療機構住院報銷89%,在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一級醫療機構和惠民醫院住院報銷92%;職工醫保報銷比例在三級、二級、一級醫療機構比例分別為82%、85%、88%
3、由城鎮職工大額醫療保險基金和參保人按現行的大額醫療保險政策規定分擔10萬元到20萬元的住院費,超過20萬元繼續執行現行的城鎮職工大額醫療保險政策
4、參加武漢市城鎮基本醫保并享受低保待遇的殘疾人住院,不設起付標準,同時其城鎮基本醫保統籌基金支付比例在現行政策基礎上提高2%
1、大學生、中小學生、少年兒童及18周歲以下其他居民,個人繳費標準從每人每年20元提高到60元
2、18周歲及以上的非從業、就學居民,個人繳費標準從每人每年340元提高到500元
3、未按月享受養老金或者退休金待遇的60周歲及以上的城鎮居民,個人繳費標準從每人每年50元提高到100元
用人單位按8%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職工按2%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職工繳費基數為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職工繳費基數不得低于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不得高于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0%
用人單位繳費基數為本單位全體職工繳費基數之和。用人單位還要以上年度全市職工平均工資作為繳費基數,按50%的比例為退休(職)人員繳納一次性的基本醫療保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