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養關系的成立也可能出現解除的情況,解除收養關系出現的一系列糾紛需要通過一定的法律程序解決,那么解除收養關系需要哪些手續呢?
1、收養人和送養人或成年被收養人雙方同意解除收養關系;
2、養子女年滿 10周歲的,應當征得本人同意。
1、解除收養關系登記申請書;
2、收養人、被收養人、送養人提交戶口簿和身份證;
3、收養登記證;
4、解除收養關系的書面協議一式三份;
5、收養人、被收養人、送養人單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各2張(2寸)。
1、申請(受理):收養關系當事人共同到收養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2、辦理機構審查
(1)審查證件、證明材料是否齊全、規范、有效;
(2)詢問相關情況。
3、登記(發證)
(1)對符合收養法規定的,予以登記,收回收養登記證,發給解除收養關系證明。
(2)對不符合收養法規定的,不予登記,并告知不予登記的理由。
辦理地點:被收養人常住戶口所在地區(市)縣民政部門
辦理時限:30日
收費標準:解除收養關系登記費100元/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