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規定,女性懷孕生產是有生育假和產假的,男方同樣有陪產假。但也正因為如此,女性在職場上就業更加困難。最近上海婦聯建議夫妻雙方共享產假,并且延長產假時間。那么湖北產假有多少天。
1月8日上午,上海市婦聯召開新聞發布會。
上海市婦聯建議,合并產假和配偶陪護假為家庭育兒假,并將現有夫妻雙方的138天假期【其中女方產假和生育假128天,男方陪產假10天】延長至半年,即182天。夫妻雙方協商確定各自休假天數,并強制父親休假不少于30天。
《湖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32條規定:
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的產婦,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產假30天,并給予其配偶15天護理假。產假和護理假視同出勤,工資、獎金照發。
《湖北省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第11條規定:
女職工的產假期按下列規定執行:
①懷孕未滿12周流產的,用人單位應當根據其指定醫療機構的證明和其他相關規定,給予15至30天的產假。懷孕12周以上28周以下流產的,給予42天的產假。
②正常分娩的,享受90天產假,其中產前休假15天。
③懷孕28周以上早產或者超期分娩的,視為正常分娩。
④分娩時遇有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
⑤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