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起,《武漢市非機動車管理辦法》施行。電動自行車需具備腳踏騎行能力;整車質量禁超55kg;最高時速不超過25km/h。針對電動車上牌較集中的情況,交管部門提示廣大電動車車主,全市有多個電動車上牌點,車主可就近選擇前往。
電動車上牌,武漢這15個地方可辦。
2019年4月15日起,由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和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聯合制訂的《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施行,不僅如此,《武漢市非機動車管理辦法》也將同日施行
針對近期電動車上牌較集中的情況,交管部門提示廣大電動車車主,全市有多個電動車上牌點,車主可就近選擇前往。即日起,各區交通大隊電動自行車上牌點將推出便民服務舉措,工作時間將延長至當天最后一名辦理上牌業務群眾辦理完畢。
堅持電動自行車的非機動車屬性,電動自行車本質上是帶有助力功能的自行車,即能夠由人力驅動行駛。因此新標準要求電動自行車必須具有腳踏騎行功能,確保基本出行的需求,最高設計車速不超過25km/h,整車質量(含電池)不超過55kg,電機功率不超過400W,蓄電池標稱電壓不超過48V。
什么車才能上路?電動自行車需具備腳踏騎行能力;整車質量禁超55kg;最高時速不超過25km/h。如果是超標的電動自行車,按照電摩處理。上牌照及駕照流程跟機動車類似。
電動車登記上牌所需資料:《武漢市電動自行車登記規定》第十一條:電動自行車車輛所有人應當自購買之日起30日內(以銷售發票時間為準),持下列證明、憑證就近前往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設立的電動自行車登記點辦理登記,并現場交驗車輛:
(一)車輛所有人身份證明;
(二)購車發票或其他車輛合法來歷證明;
(三)車輛整車出廠產品合格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