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出生后,武漢家長會為孩子辦理醫保卡用于報銷住院費用,但是孩子在外地緊急就醫的情況下,就需要異地就醫那么是否可以拿回到武漢報銷呢,相信這是很多孩子監護人想要知道的,下面我們來看一下解答吧。
可以。武漢市醫療保障局表示,若因緊急搶救在異地醫院住院的,現金墊付的費用應于出院后30日內提供資料到參保所屬轄區社保經辦機構申請現金報銷,審核通過后可按規定享受武漢市居民醫保報銷待遇。
申請辦理醫療保險報銷需提供的資料包括:
1、《武漢市社會保險醫療費用申報表》;
2、住院醫療費用發票及住院費用匯總清單原件、病案首頁、出院小結、門(急)診病歷及檢查報告單、病理檢查報告等;
3、新生兒戶口、監護人身份證、銀行卡開戶行信息及行號等。
新生兒出生后,可由監護人攜帶戶口薄原件及復印件、白底,像素為358*441,文件大小為14K至40K之間,JPG格式的電子相片、監護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到武漢市居住地就近社區或街道行政事務服務中心辦理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登記手續。
根據《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武漢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施辦法的通知》(武政規〔2017〕24號)文件規定,居民憑居民身份證或者戶口簿等證件在戶籍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社會保險經辦窗口辦理參保。新生兒父母任意一方參加本市基本醫療保險并按規定繳費的,新生兒可在本市辦理居民醫保參保登記手續,免繳出生當年參保費用(次年以新生兒本人身份參保繳費)。新生兒父母均未在本市參保繳費的,新生兒以本人身份參保繳費。出生90日及以內辦理了參保登記或者參保繳費的新生兒,自出生之日起獨立享受當年的居民醫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