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保險金是我們五險一金繳納的其中一項,作為我們失業的保障,失業保險金的領取條件及標準是很嚴格的,那么我們領取的時候是如何領取的呢,失業保險的金額是直接到社保卡還是需要重新辦理一張銀行卡呢。
武漢失業保險金從2019年開始就不再發送到銀行卡里了,由于社保經辦機構不再出具《失業保險金發放開戶通知單》,所以失業保險金只能到本人的社保賬戶,沒有社保賬戶的需要向社保經辦機構提供本人銀行賬戶信息。
領取失業金期間不用交任何社保的費用,續保時也不用繳納任何的滯納費用。而且在找到新的工作單位之后也不用補繳之前的費用,只要在新的工作單位由人事代為續繳即可,個人沒有能力或者單位沒有能力續交的可以繼續封存直到有能力續交為止。如果是本地人,可以到社保局轉為個人繳費模式。
有社保卡的失業保險金于當月26日前到賬,沒有社保卡并且于當月15日前開立銀行帳戶的,失業保險金當月26日前到帳;16日后開立銀行帳戶的,次月26日前到帳。
溫馨提示
1、每月16日前辦理申領手續的失業人員,失業保險金當月發放;16日以后辦理申領手續的次月發放。
2、持有武漢市二代以上社保卡的失業人員,為確保失業保險金順利發放至本人社保卡金融賬戶,需先到社保卡金融賬戶所屬銀行進行金融賬戶初始密碼變更;無社保卡人員失業保險金發放至申領登記時錄入的銀行賬戶。
3、請遵守《社會保險法》規定,如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有重新就業、應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等情形,應及時告知社保經辦機構停發失業保險金及相關待遇,否則將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