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常有人問公積金比例是按照基本工資還是實發工資,這個問題恐怕想知道的人還真不少,因為我國不少企業為了省錢,交錢什么東西都是按照基本工資給你交,扣錢就按照實發工資給你扣,非常的不合理。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官方到底是怎么規定的!
根據國務院公積金條例,是按工資總額繳納的。但實際操作上,很多機關事業單位是按照基本工資幾個項目繳納,主要是財政負擔的問題,其實是不合法的。如果有異議可以向公積金管理中心舉報。
每月住房公積繳存額由職工本人繳納和單位為職工繳納二部分組成,其計算方法是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為基數和政策規定的繳存比例得出。即:
(1)職工本人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2)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同,同當地社會平均月平均工資之比,低于60%的最低按當地社會平均月平均工資的60%計算,高于300%,最高按300%計算。
繳存比例(各地可能有差異)浙江為5%-12%之間。不實行住房補貼制度的地區和用人單位,以增加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方式實行住房分配貨幣化改革的,可適當提高繳存比例,但最高不超過20%。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具有強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單位和職工個人必須依法履行繳存住房公積金的義務。
1、武漢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監察室、武漢市江岸區京漢大道1248號,投訴電話:027-82797902;
2、市長熱線、市行政投訴中心投訴電話:027-12345;
3、市政務服務中心管理辦公室督查處,投訴電話:027-6577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