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公積金可以本地及異地使用貸款來買房的,對于公積金如何繳納的錢來貸款異地買房呢,需要什么條件呢,不少人問到,下面了解下。
一、武漢公積金異地貸款對象
具有武漢市戶籍且在武漢市行政區域外連續正常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達6個月及以上的職工,可申請異地貸款。
二、武漢公積金異地貸款條件
1、借款人及配偶持有合法身份證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借款人及配偶有穩定的經濟收入來源和按時還本付息的償貸能力;
3、借款人及配偶信用良好,符合武漢公積金中心《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信用審核標準》;
4、購房合同簽訂時間在一年之內,首付款不少于購房總價的20%;
5、在繳存城市和本市未使用過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或首次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已結清的,且無影響異地貸款償還的其他負債;
6、同意以所購住房進行抵押擔保;
7、符合本市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規定的其他條件。
備注:借款人及配偶已累計使用過兩次及以上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含異地貸款)的,無論貸款是否已結清,武漢公積金中心不再受理其異地貸款申請。
1、凡在繳存地公積金管理中心(以下簡稱繳存地中心)正常繳存公積金的職工,在戶籍所在地(異地)購買自住普通商品住房時,可向戶籍所在地(購房地)公積金管理中心(以下簡稱貸款地中心)申請辦理個人異地住房公積金貸款。異地住房公積金貸款執行住建部“就業地繳存、戶籍地(異地)貸款”的統一規定,即:在就業地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戶籍所在地(異地)購買自住住房的,可持就業地公積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繳存證明,向戶籍所在地(異地)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
2、異地貸款資格認定、審批要件與貸款地中心的要求相同,職工不能同時分別向繳存地中心和貸款地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3、異地貸款的房屋套數認定、貸款額度、貸款年限等,執行貸款地的相關政策及規定,繳存地、貸款地的房屋套數、貸款次數合并計算。對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不得辦理住房公積金異地貸款手續。異地貸款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用于歸還貸款的,按繳存地中心的提取政策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