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有網友詢問,有關武漢積分落戶的細則。那近期,武漢在落戶這件事上又降低了不少門檻,也是能看出武漢想要招攬更多人的決心。那有關積分落戶的細則就在下方,有需要的朋友可以保存下來。
積分入戶申請人的總積分=基礎指標及加分指標的積分之和—減分指標積分的累計積分。
武漢積分入戶基礎指標及分值:
1、合法穩定住所指標,最高分值60分。
①申請人或者配偶在本市擁有合法穩定住宅的,積60分;
②父母、子女在本市擁有合法穩定住宅的,積40分;
③在本市合法租賃住房或者居住在單位宿舍的,連續居住每滿1年積6分,累計不超過60分;4.申請人自愿騰退政府類公共租賃住房的,積15分。
2、社會保險指標,最高分值60分。
在本市繳納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1年積分6分,積分計算精確到月。
3、居住證指標,最高分值60分。
持有武漢市有效居住證的,每滿1年積6分。
4、年齡指標,最高分值30分。
①年齡在41至45周歲的,積10分;
②年齡在31至40周歲的,積20分
③年齡在18至30周歲的,積30分。
在本市連續繳納住房公積金,每滿1年積3分。
2、文化程度指標,最高分值30分。
①大專學歷,積10分;
②大學本科學歷,積20分;獲得學士學位,積30分。
3、技術職稱指標,最高分值10分。
初級專業技術資格或本市緊缺工種的中級工,取得職稱后在武漢就業創業1年以上的,積10分。
4、納稅指標,最高分值50分。
①申請人為在本市依法注冊登記企業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該企業年度應納稅額達10萬元的,積10分,每增加1萬元加5分;
②申請人為在本市依法注冊登記的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股東、個人獨資企業投資人、合伙企業合伙人,以其投資份額占該企業實收資本的比例而分攤企業年度應納稅額達1萬元的,積10分,每增加1萬元加5分;
③申請人為在本市依法注冊登記的個體工商戶,年度應納稅額達2萬元的,積10分,每增加1萬元加5分,最高積50分;符合減免稅政策的,每享受1年減免稅政策積2分,最高積20分;
④申請人在本市繳納個人所得稅(僅限工資薪金所得和勞務報酬所得項目)的,積10分;應納稅額達0.2萬元的,積20分,每增加0.2萬元加10分,最高積50分。
5、申請區域,最高分值10分。
申請人在新城區(東西湖、武漢開發區 、蔡甸、江夏、黃陂、新洲區)申請入戶的,積10分。
1、欠稅。申請人截至申請之日仍欠稅的,扣減20分。
2、行政拘留。5年內有行政拘留記錄的,每條扣減50分。
3、失信被執行人。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的,每條扣減50分。
4、刑事犯罪。10年內有刑事犯罪記錄的,每條扣減150分。
1、嚴重刑事犯罪記錄。申請人有嚴重刑事犯罪記錄的。
2、參加國家禁止的組織及活動。申請人參加國家禁止的組織及活動的。
3、提供虛假材料。審核發現提供虛假或偽造證明材料的,5年內不予受理;已經入戶的,予以注銷。